花袭人
袭人,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女儿,宝玉房里四个大丫鬟之首。袭人原名珍珠(程乙本作“蕊珠”),从小因家贫被卖入贾府,原系贾母之婢,后又服侍史湘云几年。贾母素喜袭人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将她与了宝玉,王夫人将她作为姨娘的后备人选,后逐渐成为宝玉丫头中的领头人。宝玉因见她姓花,故取陆游诗句“花气袭人知骤暖”(《红楼梦》将“骤”改为"昼")之意为其改名为“袭人”。作为《红楼梦》中举足轻重的丫头,袭人一直是全书中争议最大的女性人物之一。她最后的结局是嫁与戏子蒋玉菡,在红楼梦里算是比较幸运的一个人。
中文名:花袭人
其他名称:花珍珠(程乙本作“蕊珠”)
饰演:袁玫(87版红楼梦)
登场作品:《红楼梦》
生日:二月十二日(农历)(花朝日)
性别:女
排行: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第二位
哥哥:花自芳
花签:桃花
别名:花大姐姐、花大姑娘
配偶:蒋玉菡
1、人物名片
袭人
名字:花袭人,原名花珍珠。进了贾府先是称作珍珠,后来侍奉贾母,又被贾母赐给了贾宝玉,得了贾宝玉的赏识,认为珍珠二字不好,从“花气袭人知昼暖”诗句中挑“袭人”赐名,自此本名称为花袭人,贾府中人称她袭人,与她略亲厚的称袭人姑娘。
哥哥:花自芳
样貌:袭人细挑身子,容长脸儿,书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她的容颜。按照王夫人的描述,她的样貌比晴雯略次一等。
性格:袭人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工作认真,富有心机,在大观园里众人是人前人后的夸奖她。就连下级小红、佳蕙也对其服气,是出了名的贤人。唯有贾宝玉的奶妈李嬷嬷一次看见袭人躺在床上没有起身迎接她,便大骂袭人是狐媚子,要拉出去配了小子,然而袭人却并没有怎么责怪她,反而在贾宝玉想撵李嬷嬷出去的时候还为李嬷嬷求情,将她的错处盖了过去,可见其心胸宽广。但她的心中亦有些痴处,她服侍谁,心里便唯有谁。她与宝玉有情,是《红楼梦》中唯一与宝玉发生性关系的丫鬟。她不时规劝宝玉要读书上进。宝玉挨打后,她向王夫人进言好好管教宝玉,并建议为防不测而搬出园子来。王夫人认为袭人深明大理,对其信任有加,不仅赏了她两碗菜、还加了一倍的工资,享受“姨娘”待遇。意与日后为宝玉收房,做他的侧室。
生日:农历二月十二(这一天是百花生日——花朝节,黛玉生日也是这一天)
身份:原是服侍贾宝玉的四个大丫鬟之一,后成为宝玉初试云雨的对象,虽然未有正式名份,但成为贾宝玉的侍妾(通房丫头或屋里人)。袭人甚得王夫人信任,月钱比其他几个大丫鬟都高,是由王夫人房里算出,领二两银子一吊钱。
经历:小小年纪便要承担家庭重担,为家庭出力,到别人家做奴婢看别人眼色,在复杂的成长环境中学会了小心谨慎,温顺谦恭。
结局:宝玉出家后,袭人有实无名,只得奉王夫人之命最后嫁给了戏子蒋玉菡。脂批认为,袭人出嫁是在宝玉还在的时候,她与丈夫蒋玉菡在贾家落难后一起奉养宝玉宝钗夫妻(花袭人有始有终)。相对于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其他女儿的命运,她亦算是有始有终。
花名签: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字,那一面旧诗写道是:桃红又是一年春)
身世:第19回写道:“当日原是你们没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况且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
2、人物判词
袭人
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也有几句言词,写道是: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注释】
这一首是说袭人的。画上的鲜花暗切袭人的姓,席与袭人的“袭”同音,”破“则点出袭人悲苦的命运。另外,“席”可引申为“枕席”,即男女关系。“破席”之意为男女分开,暗示袭人结局与宝玉分开。
1.枉自——指袭人白白地用“温柔和顺”的态度对待宝玉,最后却与宝玉无缘。
2.空云似桂如兰——“似桂如兰”,暗点其名。兰桂最香,袭人的名字又因为“花气袭人知昼暖”而来,所以举此,点明这首判词是说袭人的。“空云”二字则是对袭人命运的叹息,白白的似桂如兰,这样一位好女子却和宝玉没有走到一起。
3.堪羡——值得羡慕。优伶,旧称戏剧艺人为优伶,这里指蒋玉菡。“堪羡”“有福”四字表现了作者对人物的肯定。
4.公子——指贾宝玉。无论从主观心态还是客观形势上看,袭人都将嫁与宝玉为妾,但最终宝玉与她终究无缘。
【鉴赏】
袭人温柔和顺,似桂如兰,伏侍宝玉细心周到,恪尽职任,“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她一心为宝玉前途忧虑,“每每规谏,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第3回);她虽身为奴婢,却能事事为贾府大局着想,宁可自己委屈些。
袭人也有女儿情真、天真小性的一面。63回群芳开夜宴,她和众姐妹们一块玩乐,喜得“连臊也忘了”。58回那干娘来吵,袭人唤麝月道:“我不会和人拌嘴,晴雯性太急,你快过去震吓他两句。”59回春燕挨打,袭人生气道:“三日两头儿,打了干的打亲的,还是卖弄你女孩儿多?还是认真不知王法?”坚决站在丫头们一边,反抗邪婆子。77回写芳官等女伶被撵后,“这些干娘皆感恩趁愿不尽,都约齐与王夫人磕头领去”,可见晴雯、芳官被撵,非袭人告密,而是那些邪婆子进谗构陷。
袭人原来出身贫苦,幼小时因为家里没饭吃,老子娘要饿死,为了换得几两银子才卖给贾府当了丫头。可是她在环境影响下所逐渐形成的思想性格却与睛雯相反。她的所谓“温柔和顺”颇与薛宝钗的“随分从时”相似,合乎当时的妇道标准和礼法对奴婢的要求。这样的女子,从封建观点看,当然称得上“似桂如兰”。判词中“枉自”、“空云”、“堪羡”、“谁知”等语暗示她将来的结局与初愿相违,并不带有嘲讽意味。
在《红楼梦》众多的女性形象中,袭人是受非议比较多的一位。有论者以为袭人老于世故,机心深重,是一个奴性化的人物,甚至认为晴雯之死乃至大观园被查抄均应归罪到袭人头上。然而,细读《红楼梦》中的第七十四回,就会发现,在王善保家的告倒晴雯之前,王夫人根本不认识晴雯,甚至连晴雯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过,对晴雯的唯一印象也只是“正在那里骂小丫头。我的心里很看不上那狂样子”,完全是晴雯自己的原因,试问,如果是袭人害了晴雯,怎么王夫人之前会对晴雯一点印象也没有?
另外关于袭人的章节,曹雪芹在描写袭人这个人物时借书中人物特别是宝玉之口,时常对她流露出一种亲近欣赏之意,如第20回宝玉问麝月,你怎不同他们玩去?麝月说:“都玩去了,这屋里交给谁呢?",宝玉便感叹“公然又是一个袭人”,足见作者对袭人的好感。如果袭人真是站在封建卫道士的立场上,成为曹雪芹精心营造的这个梦的破坏者之一的话,作者对袭人的这种亲热的情感如何解释?
3、人物赏析
群芳代表
薛宝钗和袭人
袭人与黛玉同生于二月十二,而二月十二是花朝日,花神的生日,此为一证。
第六十三回怡红院开夜宴,众女儿抽花名签,都象征各自的命运归宿。袭人抽的是桃花,题着“武陵别景”四个字,还有一句旧诗:“桃红又是一年春。”此外还有这样的描写:“杏花陪一杯。坐中同庚者陪一杯,同辰者陪一杯,同姓者陪一杯。”而大家算下来,香菱、晴雯、宝钗是同庚,黛玉是同辰,芳官是同姓,刚抽了杏花签的则是探春。
此花签再次暗示在作者心中,袭人为群芳代表。黛玉、宝钗同列“金陵十二钗”正册首位,香菱列“金陵十二钗”副册首位(另:香菱的年龄是连自己都不记得的,花签明显是有意为之),晴雯列“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首位,芳官的名与姓明显表明她为“余者”之代表。袭人的花签俨然是一个“万艳陪悲”的特殊花签。
探春的特例陪杯或暗示后文中袭人与探春的命运存在相似点。
归属感
读到第6回,袭人就与宝玉发生了关系,这也是全书唯一一处实写宝玉性经历的笔墨。从《红楼梦》整体的纯情风格来看,刚开始就出现这样的笔墨似乎有些突兀。从后来的情节发展来看,这一次经历,对宝袭之间的关系,对袭人性格的变化,是具有很深远的影响的。
袭人从小就被卖入贾府,没有得到过正常的父爱母爱,对一个生性温顺的女孩子而言,这种缺失性的经验,使她很自然的会去寻找一种感觉来替代。贾府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比起狠心将她卖入贾府的父母来,她先后服侍过的主子贾母、史湘云、宝玉对她都还不错,这自然使她对贾府产生一种归属感。
正是这种归属感,才使她“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当贾宝玉对她提出性要求的时候,她认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袭人有这种想法,并不是因为她的无知,而是一来因为她对贾府、对宝玉的依恋之深,已经到了无可不为的地步,在她的内心里,早将自己当做了贾府的一份子;二来,在像袭人这样的丫鬟,将来本来就是要做宝玉的妾室的,这是那时候不成文的规矩,宝玉的这种要求,本来就是是很合理,很正常的,如果非要以现代的眼光来看,那反而是读者的无知了。袭人对宝玉的感情,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这种归属感而产生的,而不是象其他的女孩子那样,是因为宝玉对她们的关心体贴。
关于这种归属感,在第19回,袭人自己有一段很好的说明:“如今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也不朝打暮骂……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权当我死了,再不必起赎我的念头!”无意中将这种归属感表露无遗。袭人道:“就便不好和他说,一个钱也不给,安心要强留下我,他也不敢不依.但只是咱们家从没干过这倚势杖贵霸道的事。”“咱们家”三个字,当真是神来之笔,袭人潜意识里早就把贾府当做“咱们家”,这分明是不回去的了。可惜以宝玉之聪明,当时竟未听出。这一类的话,后面袭人还说过很多,比如第31回袭人与晴雯起争执时说的“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中的“我们”两个字。
很显然,对贾府这种深切的认同和归属感,是袭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理解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袭人会站在贾母王夫人的立场上,时时对宝玉进行规劝,甚至对王夫人说出“我也没什么别的说。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这样的话来了。袭人对贾府的认同,不仅仅是自我身份上的认同,更是一种精神上的认同。而她的出发点,却是一心为着宝玉好,因为在她看来,贾府给她吃给她穿,给了她做宝玉姨娘的无上尊荣,“也算是半个主子”,不知道比那个将她卖去做奴婢的家温暖多少,所以她真真正正为贾府考虑,为贾宝玉打算,也是不奇怪的了。
袭人与宝玉的关系
袭人
袭人与宝玉的关系,最直接的就是在《红楼梦》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中与宝玉的云雨之情,这证明了袭人与宝玉是有肌肤之亲的,这就很容易让人理解成袭人与宝玉的关系甚至比黛玉还有亲切,其实不然,这只是雪芹的一个借笔,因为只有夫妻才能名正言顺地有着肌肤之亲,而袭人在《红楼梦》的作用之一就是借喻宝钗,这里说明将来宝钗会成为宝玉的妻子,不然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写一个“初试云雨情”;而在“抄检大观园”中,也以袭人的心理(袭人知他心内别的还犹可,独有晴雯是第一件大事)说明了晴雯是宝玉心中的”第一大事“,而宝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这一句也是在指桑骂槐地问袭人,后面有以怀疑的语气来质问:"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这也说明了在宝玉的心中袭人没有晴雯可贵,因为晴雯是黛玉的射影,这一些小细节不仅说明了袭人与宝玉之间那种”虽有亲,但无情“的关系,暗示了袭人与蒋玉菡的婚姻,也射值了宝钗就像袭人一样:”虽得宝玉人,未得宝玉心“。
但是即使是有着这种关系与宝玉,可也是磨灭不了袭人善解人意、顾全大局的贤淑之德。
爱情悲剧
袭人出身贫苦,家中艰难时曾一度揭不开锅,为了不看着老子娘饿死(第十九回),她小小年纪就被卖到贾府当了丫头,实在是一难得的孝女,义女。然而历来对她的评价却贬多过褒,用脂砚斋的话说就是“叫下撞天屈来”。这其中实是有诸多误会。曹雪芹送她一个“贤”字,可见她也是作者满怀着赞赏与喜爱、饱蘸着“辛酸泪”写出的一个悲剧形象。
袭人素来顾全大局,为了大局,宁可自己吃亏。李嬷嬷吃了宝玉留给她的酥酪,她担心因此而多生事端,便以吃栗子为借口转移宝玉的注意力,将此事搪塞过去。而对比前面,同样也是被李嬷嬷,吃了宝玉留给晴雯的豆腐皮包子,晴雯便将事情一五一十的跟宝玉讲了,导致宝玉大怒,反而害的茜雪被撵出去,成了牺牲品,难怪脂砚斋会生出“晴卿不及袭卿远矣”的感慨了。
袭人忍辱负重,顾全大局,与其说是为了一个姨娘的身份,不如说是为了一个丈夫宝玉。如果说以前她对宝玉从未有过太多奢求的话,那么在与宝玉偷食禁果之后,她对宝玉的感情开始变得复杂。与宝玉的肌肤之亲,在唤醒她性意识的同时,也使得她开始为宝玉的将来打算起来,从此她对宝玉的关怀更加无微不至了。在宝玉因所谓“流荡优伶”、“淫辱母婢”等罪状遭到贾政一顿痛打后,联系到前面宝玉误将她当成黛玉的“诉肺腑”一事,袭人如同惊弓之鸟,惊恐不已。她觉得再不加制止,宝玉有可能会闯出更大的“丑祸”来,于是在王夫人找她谈话时,她便未雨绸缪,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怎么个变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并说出来自己的顾忌:“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象。”(第34回)袭人的深思远虑触动了王夫人担心宝玉“作怪”的心事,王夫人对她感激不已、感爱不尽,给了她许多实际的好处。同时,此事也引起了许多读者对她的鄙夷和唾骂。
其实,她并非故意向贾府高层邀宠讨好,也并非刻意破坏宝黛之间的感情。在那个时代,*恋爱本就是为封建礼法所不容的洪水猛兽,身为宝玉的贴身丫头,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宝玉被其吞噬。袭人一向息事宁人,宁愿自己受委屈受劳累,也不愿惹起事端,她建议的初衷只是想要保护宝玉,防“丑祸”于未然,保全宝玉“一生的声名品行”,因为黛玉这样小姐和丫鬟是完全不同的,丫鬟地位低下,即使多收几个也无妨碍,而黛玉这一等级的小姐便完全不同了,早在《孟子》里便有“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的说法,这种事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很多人喜欢把晴雯的夭亡、芳官和四儿的被逐,都赖在袭人身上,这只能显的自己无知,袭人的建议通篇都没有提到这几个人,和她们可谓风马牛不相及。晴雯、芳官之辈平素仗着宝玉的宠爱,对下面的婆子、小丫头肆意欺凌,得罪了不知多少人,这种人还用得着特意去害她们?只要在她们闯了祸以后不帮忙,她们自己就把自己玩死了。
早在第三十一回的时候,晴雯见袭人用“假装出去”的办法使得宝玉对其千依百顺,便也想效仿,可惜宝玉不吃她这一套,反而顺坡下驴真要撵她出去,自己反而没了主意,只能耍无赖一般的说什么“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倒把先前“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的“骨气”丢得一干二净,到最后还都亏了整天被她讽刺攻击的袭人,带着怡红院一众大小丫鬟跪下求情,这才把她救了下来。东施效颦,便是如此了吧。袭人要真有害晴雯的心思,这是个多好的机会呀,连架桥拨火都不用,只消躲在一边看热闹,就可以等着和晴雯说拜拜了,还用的着告什么密?
自从跟了宝玉的那一刻起,袭人就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在任何时候,她首先考虑的都是宝玉,在以被赎回家为“要挟”,使宝玉答应的三个条件,没有一个是为了她自己,全都是一心为了宝玉着想。袭人深爱着宝玉,也同时最了解宝玉,所以她不会像宝钗、湘云那样劝宝玉去读书,而是让他至少做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不要惹得父亲生气,这无疑比宝钗等的直谏多了变通,也使得宝玉更容易接受。
袭人的结局是幸运的,她嫁了一个温文尔雅的丈夫,而不是一个暴戾凶顽的“中山狼”。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袭人又是不幸的,她以为自己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宝玉的爱妾,服侍宝玉走完一生,但造化弄人,命运偏偏让她跟宝玉天各一方,正如宝玉和黛玉心心相印却生死两端一样,同样是悲剧。得到了别人眼中的幸福,心却是悲伤的,这种得到后的失落恐怕比失去后的空落更为痛彻心骨!也许,在袭人心里,相见离别都只觉得宝玉最好,但人生就是这样,虽有遗憾,却正是遗憾才使人生完整。
大观园中百花齐放,满园芳菲,争奇斗艳,莺娇燕妒。妩媚温柔的袭人像那娇艳而灿烂的桃花,花开时灼灼其华,令人销魂;花谢时落英缤纷,令人惋惜。
袭人的逆鳞
袭人
众所周知,袭人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像晴雯这样整天对她进行讽刺挖苦的“敌人”,在关键时刻她都能对其施以援手,为了阻拦宝玉将她撵出去,甚至不惜一跪,直到王夫人动怒,晴雯被撵已成事实,她还给宝玉出谋划策“倒是养着精神,等老太太喜欢时,回明白了再要他是正理。”如果晴雯不死,将来卷土重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连晴雯、李嬷嬷这些攻击她的人,她都能不与她们计较,通篇看下来,似乎没有什么事能够令袭人生气了,那袭人有没有不能触碰的逆鳞呢?答案是有的,那就是宝玉。袭人在整部书里只有一次是真正被激怒了,便是在第五十七回中,宝玉被紫鹃诳的发了疯,几乎要死了,袭人急的冲到潇湘馆,劈头就质问紫鹃,连正在吃药的林黛玉都冲撞了也不顾了,行为举止和平日里完全变了一个样,大有冲冠一怒的架势,这便是俗话说的“患难见真情”罢。
探佚内容
程本后四十回写她因为贾宝玉出家,在王夫人薛姨妈的安排下不得不嫁给蒋玉菡。
87版电视剧剧本设计袭人为遮掩宝黛“丑祸”而不得不离开贾府。
周汝昌先生考证袭人是为救宝玉而不得不离开贾府。
张爱玲考据结局之一为袭人在贾府败落后,嫌贾宝玉不上进而出贾府。
脂批选录
1.又问袭人姐姐呢。【甲戌侧】断不可少。
2.宝玉未必吃了,拿来给我孙子吃去罢。他就叫人拿了家去了。
【庚辰侧】在袭卿身上,去叫下撞天屈来。
3.我抬举起你来,这会子我来了,你大模大样的躺在炕上。
【庚辰侧】虽写得酷肖,然唐突我袭卿,实难为情。
4.【甲戌夹】奶母之倚势,亦是常情,奶母之昏聩,亦是常情,然特于此处细写一回,与后文袭卿之酥酷,遥遥一对,足见晴卿不及袭卿远矣。余谓晴有林风,袭乃钗副,真真不错。
5.我才倒茶来,被雪滑倒了。
【甲戌侧】现成之至,瞧他写袭卿为人。
6.(袭人把他人的错误揽在自己身上)
【甲戌回后】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棋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7.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
【己卯夹】补出袭人幼时艰辛苦状,与前文之香菱,后文之晴雯,大同小异,自是又副十二钗中之冠,故不得不补传之。(庚辰夹、有正同)
8.有那个福气,没有那个道理。纵坐了,也没甚趣。
【己卯夹】调侃不浅。然在袭人能作是语,实可爱可敬可服之至。所谓“花解语”也。(庚辰夹、有正同)
9.那袭人也罢了,你妈妈再要认真排场他,可见老背晦了。
【己卯夹】袭卿能使颦卿一赞,愈见彼之为人矣,观者诸公以为如何?(庚辰夹同。有正“如何”作“何如”。)
10.袭人听了,才放下心来。
【庚辰夹】精细周到。(己卯夹、有正同)
11.【庚辰眉】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花袭人有始有终”
到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
12.【庚辰夹】此是宝卿初试,已下渐成知己,盖宝卿从此心察得袭人果贤女子也。
13.贤袭人【庚辰侧批】当得起。
4、人物结局
目前《癸酉本石头记》后28回(旧时真本红楼梦)已经发布,此书中关于袭人的结局和通行本《红楼梦》有所不同,其人物结局主要内容是:抄检大观园后,贾宝玉得知怡红院中几个丫鬟被撵与袭人的告密有关,原来袭人背地里向王夫人告密,所以晴雯、四儿、芳官被撵。宝玉一气之下也将她撵出,同时一一遣散了怡红院里所有丫鬟,只留了麝月一个。宝玉在遣散袭人之前,看到她腰间系着蒋玉菡送给他的茜香罗,想了一想,袭人和蒋玉菡恰是一对,遂给袭人做了个媒:令蒋玉菡娶袭人为妻。于是就让蒋玉菡迎娶了袭人。嫁于蒋玉菡后,过了一段时日,蒋玉菡由于在外有了新欢,抛弃了袭人后一去不回归(对应伏笔:女儿悲,丈夫一去不回归)。随后袭人独守空闺,到了中年就病死了。
5、影视内容
1944年电影《红楼梦》欧阳莎菲饰
1952年电影《新红楼梦》李芳菲饰
1962年越剧电影《红楼梦》陈兰芳饰
1962年香港邵氏电影《红楼梦》丁宁饰
1975年香港无线电视《红楼梦》苏杏璇饰
1977年香港佳艺电视《红楼梦》陈宝仪饰
1977年香港邵氏电影《金玉良缘红楼梦》祝菁饰
1978年香港电影《红楼春上春》陈维英饰
1978年*电影《新红楼梦》吕有慧饰
1987年电视剧《红楼梦》袁玫饰
1989年电影《红楼梦》邢金莎、张蕾饰
1996年*华视《红楼梦》萧艾饰
2002年越剧电视剧《红楼梦》李敏饰
2002年电视剧《红楼丫头》徐筠饰
2010年电视剧《黛玉传》宋雨霏饰
2010年电视剧《红楼梦》李艳饰
6、特殊说明
长期以来,1987年出品的电视剧广泛为人称道,但对87版中的袭人,我们必须做出特殊说明。
现今看到的87版《红楼梦》中,袭人向王夫人进言,建议王夫人进宫请示元春为二宝赐婚,黛玉随后因为元春赐婚去世。
必须说明的是,这是现今看到的剪辑的87版电视剧利用人们的刻板印象造成的错误引导。这无异于对名著的*、对资源的浪费。
实际上,现今的87版《红楼梦》已经并非当年电视台最早播出的电视剧了。据早期观众介绍,电视台最早播出的电视剧《红楼梦》每集长达六十分钟。现今的《红楼梦》是*电视台和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剪辑的版本。当时广电总局出台规定,电视剧每集在四十五分钟以内,于是《红楼梦》被重新剪辑,大量早期播放版本的内容被删掉,其中就包括黛玉听说宝玉溺水去世而身亡的场景,但宝玉因被人救起而回家(暂时不论其合理性)。元春赐婚在黛玉去世之后。再次剪辑时,黛玉去世的场景被移花接木至元春赐婚后,由此造成袭人害死黛玉的假象。这是后期制作者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与编剧和电视剧本身无关,更与袭人无关。
在网上,我们还能看到完整的、每集六十分钟的《西游记》,但我们再也无法看到完整的《红楼梦》了。
另外,电视台最早播出的87版《红楼梦》也并非拍摄了全部的剧本内容。彼时剧组资金不足,若非山东某公司赞助,《红楼梦》电视剧的拍摄将*中止,87版《红楼梦》也将无头无尾。这也是当今看到的87版后六集内容有些不知所云的原因。剧组当时*选取部分内容拍摄,剧本内的很多内容都没能与观众见面,其中就包括剧本第二十三集(剧本共二十八集)与探春远嫁同时进行的袭人离开贾府的内容。那一段是说袭人为遮掩宝黛的“丑祸”挺身而出,避免了王夫人的尴尬,保全了宝黛的名声,但因此离开贾府,并建议留下麝月。因为电视剧这一段内容的空缺,剧本随后的“麝月”均由袭人代替,包括现在看到的建议王夫人寻求元春建议的场景。这些内容的删去,实为剧组无奈所致,台词的改变是后期配音的效果,也是迫不得已而为之。
某些不知情者将87版袭人形象的这一问题归到编剧、剧组甚至演员身上,是不恰当的,但却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一些不知情者以假为真,虽然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已经被某些不负责任的人的思想影响,亦是不可取的。我们有必要了解事情的真相,拨开重云,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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