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文章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合同书

科普小知识2022-09-13 16:17:49
...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合同书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甲方):孙百勇律师 

甲方依据《*律师法》之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实施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乙方指派律师_________承办甲方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工作方式

在本合同期间内,甲方可以告知顾问律师因本单位的业务需要,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不受法定节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第三条      保密条款

顾问律师对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单位的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机密等均视为顾问单位的商业秘密,顾问律师依照《*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无论在与合作期间还是在合作期满后均予以保密,不向外泄露。

第四条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的对象及内容

    本法律服务的对象为注册资本500万以下的中小企业。

乙方在本合同的期间内,向甲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项目:

(1)    法律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与律师面谈)。

(2)    起草、审查企业的合同、协议书、备忘录、授权书等法律文件。

(3)    就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书,分析法律后果,规避法律风险。

(4)    结合实际情况为企业起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5)    定时向企业整理通报最新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

(6)    对企业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代理企业起草申辩、听证文书。

(7)    向企业员工普及法律常识,协助建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部门。

(8)    代理企业调解与客户的纠纷,化解矛盾,规避诉讼。

(9)    代办企业年检事项。

(10)参加公司委托的各种诉讼、仲裁、听证事项。

(11)代理商标注册、异议、续展、许可使用、转让、著名商标申请等法律手续。

(12)代理企业注册、注册事项变更、股权转让、公司清算、企业兼并收购事项。

(13)代理企业清收欠款。

第五条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计划收费

对于本合同第四条(1)至(9)项服务,每天收费拾元,全年人民币3650元。该款项在本合同签署时支付。

对于本合同第四条(10)至(12)项服务,按部门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对于本合同第四条(13)项服务,按收回款项的百分之三十收取代理费。

法律顾问受委托出差的,可以按照甲方的财务制度报销差旅费用。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期满前,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约。

聘请方:                   受聘方:孙百勇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