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清理小金库自查报告
根据达川财监督1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迅速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就自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纠正四风
石板镇继续组织党员领导*深入学习*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有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规定,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长期作战的信心和决心,克服惯性思维、侥幸心理,坚决纠正四风。
二、强化两个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我镇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清理小金库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反腐领导*和工作机制。
三、加强工作监督,实施长效监督
重点围绕清理内容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票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四、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
经我镇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自查,结果如下:
1、本单位无违规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和转移预算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情况。
2、本单位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出国出境情况,不存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不存在发放礼品、礼金等情况;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情况;不存在计划外召开会议和培训,不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等情况。
3、本单位不存在违规采购资产、无预算及超预算采购资产情况。
4、本单位均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无违规情况。
5、本单位不存在未设置会计账簿,所有财务资料完整,符合会计法律法规,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
6、本单位不存在非法印制票据,不存在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情况。
7、本单位无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小金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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