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绪彦
向绪彦,男,土家族,1962年9月出生,湖南慈利人,在职研究生。1986年1月加入中国*,1978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1、人物履历
向绪彦
历任常德地委保密委副科级秘书,常德市委办机要科副科长,鼎城石门桥镇党委书记(挂职),常德市委办综调室副主任、业务指导科科长,常德市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常德市鼎城区委副书记,常德市委副秘书长,常德市德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
2011年02月至2015年12月,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7月11日,湖南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向绪彦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决定逮捕
2017年9月,据高检网消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向绪彦(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依法双开
2018年2月1日,湖南省纪委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向绪彦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向绪彦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研究违规调动人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常德经开区环境污染方面存在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向绪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向绪彦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8年6月25日,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向绪彦(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向绪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向绪彦,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向绪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家庭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差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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