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管乐
笙管乐是指以管子(古称筚篥)为主奏乐器,以管、笙、笛为框架,兼有其它吹管乐器、弦乐器和打击乐器而构成的乐队演奏形式。在其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独自的宫调体系、乐谱曲目、演奏风格和社会功能,是汉族传统音乐重要的组成部分。2006年5月20日,笙管乐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历史渊源
中国汉族传统笙管乐流布于中原及广大的北方地区,从现今留存笙管乐种的地域分布看,是以华北地区为中心,成辐射状于周围地区,主要流行在河南省、河北省、山西省、陕西省、甘肃省、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及京、津地区等区域的汉族民间、寺院和道观。这些地区在历史上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域,古都文化成为其时代的强势文化,历代相袭而成为文化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封建制度超稳定达两千年之久的社会背景中,传统音乐文化的超稳定性,表现得尤为突出。所以,传统笙管乐既是现代的乐系概念,也是历史的、文化的概念,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从历史观看,笙管乐的形成与统治阶级、宗教发展、汉族民风民俗分不开,它的发展伴随着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制度的发展与变迁;从社会应用观看,它贯穿于历朝历代的朝廷、军旅、官府、宗法乡里、寺庙、道观和民间,它既是各种礼仪和仪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又与上至皇廷、下至汉族民间各阶层音乐生活紧密相联,并随着意识形态文化的前进与变化而发展变化,承载着不同历史阶段的音乐文化信息,体现着中国传统音乐的“高文化”品质。
2、艺术特色
冀中管乐的演奏者全部是不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民,除农忙季节小几乎每天晚上都要聚集起来演奏。特别是那些求知欲望强烈的青少年,无论男女,是学习和继承吹歌技艺最积极最努力的对象。除自娱外,有时也参加民间婚、丧、喜、庆的仪礼演奏(在本村演奏不受酬,被聘到外村演奏时则收酬劳)。特别是每年的灯节(正月十五)前后,更是吹歌会的活动高峰,各村吹歌会都要受聘到邻近的友好村庄夫"串村",一路不停地演奏,乐队一进村则鞭炮齐鸣,锣鼓喧天,热闹非凡。
3、代表作品
《普庵咒》是各地民间笙管乐种都演奏的传统套曲之一,清代蒙古族文人荣斋所编《弦索备考》中,也有以弦索乐器演奏的该套曲的曲谱。普庵是宋代著名僧人的法号,他为教信徒学习梵文编有梵文字母的经咒式的韵文,所以晋北的《普庵咒》就是佛门僧侣每日功课所用《普庵大德禅师释谈章神咒》的简称。《普庵咒》旋律平缓深挚,伴奏常以笙管的和音包腔,表现出一种静谧超脱的心境。唱诵中,笙管伴奏,虔诚肃穆又充满生机。这套大曲,因宗教传派、班社传承、声唱器奏之不同而有很大变化,但基本的旋律则大体相同。
4、研究冠名
50年代初,以杨荫浏为代表的一批音乐学者,有计划地对北京智化寺京音乐、河北定县子位村吹歌会、湖南宗教音乐、西安鼓(古)乐社等进行了实地考察。留下了系列采访记录。学者们把这些采访对象都作为孤立的地方性乐种,分别冠以不同的乐种名称。杨荫浏在《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中,将陕西省西安地区民间乐器社用笛、笙、管子等吹管乐器和鼓、铙、钹、锣、云锣等打击乐器合奏的音乐称为“陕西鼓乐”,把演奏“鼓乐”的何家营乐社、周至县南集贤东村和西村乐社、西安西仓乐社等都称为“鼓乐社”;将北京智化寺等寺院用管子、笙、笛、云锣、鼓、铛子、铙、钹等乐器演奏的音乐称为“管乐”;将山西五台县东冶镇一带流传的7首笙管套曲和1首唢呐套曲合称“山西八大套”;将冀中农民“吹歌会”用管子、海笛(小管)、笙、笛、梆胡、胡琴、龙头胡琴(低音胡琴)、云锣、小铛铛、大鼓、小鼓、大钹、小钹、铙、梆子等乐器演奏的音乐也称为“管乐”。当时乐种研究的个例还不多,陕西鼓乐、智化寺管乐、山西八大套、冀中管乐的研究和介绍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20世纪70年代后期,笙管系乐种的研究有了新的进展。
5、传承意义
作为中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在透过文化考究历史上还是保护传统民族文化中,都有必要进行传承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