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正飞
陆正飞,男,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6年获南京大学经济学(企业管理)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独立监事,中国银行独立董事。
1、教育背景
陆正飞
1981-1985,杭州商学院(现浙江工商大学)会计系财务与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
1985-1988,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系会计学专业经济学硕士。
1994-1996,南京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方向)经济学博士。
1997-1999,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会计学)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
2、工作履历
1994年至1999年期间担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
陆正飞
2001年至2007年期间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
2004年9月起,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5年11月起,担任中国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7年至2014年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目前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及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会计研究》和《审计研究》编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2009年12月起,担任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1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并曾于2004年2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出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3年7月起任中国银行独立董事。
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独立监事。
3、人物荣誉
2001年入选“北京市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05年入选中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3年入选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首批),2014年被评为中国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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