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动计划
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总理在*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
1、首次出现
2015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总理在*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报告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互联网+”概念解析:*总理所提出的“互联网+”和早先一些互联网企业提出的同名概念已经有了不同的内涵。*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的“互联网+”实际上是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互联网+”不仅仅是互联网移动了,或者应用于某个传统行业了,而是推动知识社会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点的创新2.0,改变我们的生产、工作、生活方式,也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常态”。
2、指导意见
2015年7月,媒体报道,经*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指导意见》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
一是“互联网+”创业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对创业创新的支撑作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集聚、开放和共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是“互联网+”协同制造,积极发展智能制造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提升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三是“互联网+”现代农业,构建依托互联网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精准化生产方式,培育多样化网络化服务模式。
四是“互联网+”智慧能源,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智能化,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
五是“互联网+”普惠金融,探索推进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六是“互联网+”益民服务,创新*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大力发展线上线下新兴消费和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
七是“互联网+”高效物流,构建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完善智能物流配送调配体系。
八是“互联网+”电子商务,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创新。
九是“互联网+”便捷交通,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的互联网化水平,创新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
十是“互联网+”绿色生态,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加强资源环境动态监测,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十一是“互联网+”人工智能,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智能产品创新,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互联网+”的七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夯实发展基础,二是强化创新驱动,三是营造宽松环境,四是拓展海外合作,五是加强智力建设,六是加强引导支持,七是做好组织实施。
3、行动计划
2015年12月14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计划(2015-2018年),明确2018年“互联网+”总体目标,并提出两化融合(注:信息化和工业化)管理体系和标准建设推广行动等七大行动。
根据行动计划,“互联网+”的三年行动目标是:到2018年,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进一步深化,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成为引领企业管理组织变革、培育新型能力的重要途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步伐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和成套装备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跨界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培育一批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示范企业;信息物理系统(CPS)初步成为支撑智能制造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形成一批可推广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小微企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互联网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平台;基本建成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形成自主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
为此,行动计划提出七大行动,包括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和标准建设推广行动、智能制造培育推广行动、新型生产模式培育行动、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行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行动、网络基础设施升级行动、信息技术产业支撑能力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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