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
胡云腾,男,汉族,1955年9月生,安徽霍邱人,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研究室主任,二级大法官。2015年7月任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
1、人物履历
1971.09-1979.08安徽省霍邱县吴阳乡知青
胡云腾
1979.09-1983.07安徽师范大学政教专业学习
1983.09-1986.07西南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6.07-1990.11安徽大学法律系教师
1990.12-1994.03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4.03-1994.08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
1994.08-1995.0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1995.02-1999.0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8.10-1999.01*党校国家机关分校进修班学习)
1999.01-1999.08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
1999.08-2000.1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
2000.12-2002.06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局级)
2002.06-2004.08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4.08-2004.1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
(2003.09-2004.09挂职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4.11-2009.0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009.04-2009.08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009.08-2010.12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10.12-2014.0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2014.04-2014.12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研究室主任
2014.12-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研究室主任
2015年7月任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
2、学术研究
先后致力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工作20多年,系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培养成长起来的知名法学专家,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制度有较深入的研究。
1985年以来,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多篇,1987年以来,出版个人专著、译著、教材、合著等近40部。其中代表作《死刑通论》和《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是国内引用率最高的死刑研究著作之一,在国际刑法学界也有一定影响,反映了新中国法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水平。
参加过“2010年初步建成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研究”等10多项国家和社科院重点课题的研究,其中关于*两公约与中国现行法律比较研究的报告,关于重视用法律手段反对*的建议等研究成果,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国家进行有关问题的决策发挥了一定作用。参与了中国1997年刑法的修改研究、刑法修正案和刑法立法解释的研究与讨论。
3、学术兼职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院长,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兼职教授、*财经大学兼职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厦门大学兼职教授,安徽大学兼职教授,安徽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湘潭大学兼职教授等。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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