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共姫
共姬原名伯姬,是春秋时期鲁宣公的女儿,鳍成公的妹妹,嫁与宋共公瑕,称共姬。
1、基本信息
共姬墓为一巨大土冢,远看如一座小山,该墓当地人又称皇姑墓。共姬原名伯姬,是春秋时期鲁宣公的女儿,鳍成公的妹妹,嫁与宋共公瑕,称共姬。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睢水又东经相县故城南,宋恭(共)公患严重,为避水灾宋迁都相城《今安徽淮北市》,宋共公6年(公元前583)春,遣执政大夫华元到鲁国说亲,欲娶鲁宣公之女伯姬为妻;同年夏天,又派公孙寿送去订婚礼物。次年二月,由鲁国大夫季孙行父护送伯姬来相城完婚,改称共姬。婚礼隆重,仅陪嫁女就送来12名,除鲁国本身外,卫、晋、齐等大国也分别送礼来。
2、优秀事迹
《春秋·襄公三十年》云:“五月甲午,宋灾,宋伯姬卒。”此处“宋伯姬”即鲁伯姬。《春秋·襄公三十年》又云:“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此“宋共姬”亦即鲁伯姬。伯姬究竟因何卒去?《谷梁传》云:五月甲午,宋灾,“伯姬之舍失火,左右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在,宵不下堂。’左右又曰:‘夫人少辟火乎?’伯姬曰:‘妇人之义,保母不在,宵不下堂。’遂逮乎火而死她以生命捍卫了她那个时代的妇道。 共姬恪守妇道,对她的评价却颇不一致。公羊、谷梁、列女均以为贤,《谷梁传》云:“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详其事,贤伯姬也。”刘向《列女传》颂曰:“伯姬心专,守礼一意,宫夜失火,保傅不备,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贤之,详录其事 鲁伯姬于成九年嫁宋史称为共姬,襄公三十年卒,前后四十年,死时约六十岁。
3、伯姬——坚守礼教而焚死
伯姬,春秋时代鲁国王族女性,姬姓,名不详。为鲁成公之妹、鲁宣公之女,母谬姜。后嫁宋共公为夫人。古代婚礼制度中,不论女方贵贱,男方都要亲自迎娶,即使是诸侯娶妻、诸侯仍要亲自迎娶,只有天子大婚方由使者迎接女方,但伯姬出嫁时,宋共公竟不亲迎,而伯姬迫于父母之命,仍嫁往宋国。因宋共公不亲迎,触怒伯姬,因而伯姬拒绝与宋共公同寝,于是宋国请鲁国大夫季孙行父说服伯姬,遂与宋共公完婚。婚后十年,宋共公亡,伯姬始寡。
伯姬生卒年不详,但相当长寿,自与宋共公完婚算起,跨越宋平公、宋元公在位期间,共59年,因此伯姬至少有70岁以上的岁寿。直至宋景公在位期间的一天夜晚,宫室大火,宫人欲救伯姬出宫避火,但年迈却坚守礼教的伯姬说:“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待保母来后,不见傅母,宫人又再度请伯姬出宫避火,伯姬又说:“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于是伯姬不顾宫人相救,不肯出宫,于是亡于火中。
伯姬坚守礼教而焚死,被当时的诸侯们所传颂,同时又惋惜伯姬之死,因而相聚于卫国澶渊,共同志哀。伯姬的事迹得到了春秋的赞颂,同时在列女传中,赞伯姬为:“伯姬心专,守礼一意,宫夜失火,保傅不备,逮火而死,厥心靡悔,春秋贤之,详录其事。”伯姬死后随夫谥,改称共姬,或称宋共姬。
4、共姬墓地
共姬墓
共姬墓
位于淮北市发电厂内的王姬山南坡。此墓覆土成阜。俨如岗峦,墓地周长324米,坡高60米,占地面积10余亩,其坟下有:“周宋共姬之神道”和“宋共姬墓”碑。“*”初期被砸坏,今无存。墓室的外廓南墙、西墙和部分东墙曾被挖开取石,在距墓室南34米的土层中发现一道东西方向12米长的1米见方的大石砌。在该墓已出土的墓石上发现有带字的墓石数十块,书体均系隶书。
从墓葬结构及墓字石的书体考证此墓为汉代大型墓葬,并非共姬墓,但也可能为叠墓,上为汉墓、下为共姬墓。1966年发现带有“吕朱笔”、“看皿宋石”、“山阳玉敬”等墓字石5块。1968年2月14~16日发现有“国王季”、“山阳”、“梧李高”、“山阳文小”、“鱼目”等墓字石8块。1975年7月4日相山公社文化站在西城大队农民家中发现“山阳荫伯子”、“砀张石”、“文阳”、“山阳斋文石”、“郡戌式张沛石”、“杨田伯”、“山”、“国王季”、“须陈”、“文阳”、‘伯子”等墓字石21块。1979年6月发现“单父胡元”、“万馀□种”2块墓字石。墓字石的发现对研究古相城的历史及我国书体的演变和汉字的简化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可惜至今幸存者无几。
“共姬墓”是处很有名声的历史文化名胜,不但在当地很多人知晓,即使在一千多年前,中国古代著名地理学家郦道元也在其著作《水经注》中对该墓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共姬墓”的名声其实是因一位名叫伯姬的女人而显赫的。伯姬,春秋鲁国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妹,鲁成公9年(公元前582年)嫁给宋国共公,故名共姬。共姬嫁宋共公仅七年,宋共公就驾鹤西去了,此后,她恪守妇道,在宋四十年,很受国人拥戴。公元前543年,“宋宫中夜间起火。宫人见火起,劝共姬避之”。共姬说:“妇人之义,傅母不在,皆下火堂,火势虽迫,岂可废义?”但是等到傅母来时,共姬已焚死矣。“傅”、“母”不在。由于伯姬拘守着缺一个人陪伴,女人夜间就不能外出的礼法,于是便凄惨地送了命。这在今天看来,实在是愚蠢之极。但是,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对她这样坚守礼法被活活烧死而大加喝彩。我国古代第一部撰写妇女的著作《列女传》,把共姬列入“贞顺类”,直到清初,马骕著《绎史》,犹把共姬事迹编撰为其中的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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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春秋再来爱》第七十七章节
《中国历史上的非凡女人》第十话齐国之乱之“小白的女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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