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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冈事件

科普小知识2022-09-17 21: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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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时期,侵华日军强掳4万多名中国人到日本充当劳工,其中986人被送到日本秋田县花冈中山寮*,为“鹿岛组”(今日本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由于这些苦工不堪忍受残酷折磨,1945年6月30日爆发了“花冈起义”,翌日被镇压,共有418人命丧日本。2015年幸存中国劳工及劳工遗属起诉日本*,2017年11月28日其民事诉讼审理在大阪地方法院实施。

1、概述

花冈事件,即日本枪杀中国劳工事件。

日本侵华战争末期,即1944年至1945年期间,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强行绑架中国平民和战俘近1000名,运至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的鹿岛组(今鹿岛建设公司)花冈作业场,从事超强度的苦役,以弥补其国内劳力之不足,强化日本的战争经济。中国劳工们不堪忍受饥饿及日本监工们的残酷虐待和迫害,于1945年6月30日深夜奋起暴动后集体逃跑,但遭日本宪警的围堵和镇压,当场死亡113人。从强征劳工到暴动被镇压,中国劳工共有418人牺牲,约占总人数的42.4%。

1995年6月28日,花冈事件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11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在日本入侵中国期间鹿岛建设公司虐待中国劳工,

2、“人间地狱”花冈

日本秋田县北部的花冈,是当时强制中国劳工的日本35家公司的135个作业场中的一个。1944年7月,被日军强行抓捕的300名战俘、农民一道,经过七天七夜的海上漂泊,首批押往花冈铜矿,*为“鹿岛组”(今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


二战时被日本强行掳走并劳动的中国劳工。

之后,又有1945年4月的第二批600人,1945年5月的第三批100人,被押赴花冈中山寮*。这样,俘虏和被抓的三批共计1000名中国人,除中途逃跑和*害致死的,押上货船的有986人,实际到达中山寮的为979人。

当年的花冈中山寮,被中国劳工称作“人间地狱”。中国劳工在当时的“鹿岛组”的监督下,从事修改河道的苦役。劳工们住在用木片搭起的工棚里,每天做15至16小时的超强度劳动,以橡子面、苹果渣充饥。严冬时节,劳工们仍身着单衣,足穿草鞋,劳动于严寒和冰冷的泥水之中。严重的饥饿劳累,加上凶恶残暴的“鹿岛组”监工们的打骂摧残,每天都有多名劳工被殴打、虐杀致死,仅半年时间,就有200多人*害送命。忍无可忍的中国人决心以死反抗。

3、起义经过

1945年6月30日晚,耿谆、王敏率700名中国劳工终于暴动。劳工们打死监工,逃往中山寮附近的狮子森山。一场远离中国本土的大起义震惊了日本朝野,警方出动2万军警围捕枪杀。翌日,余生的中国劳工全部被俘,起义惨遭镇压。重落日寇魔掌的中国劳工遭到更为残酷的变本加厉的迫害。酷暑7月,中国劳工被捆绑双手,跪在铺着石子的共乐馆广场上,三天三夜不给吃喝,日晒雨淋,侮辱毒打。几天过后,广场上尸体遍地,其惨状目不忍睹。

至此,被强掳花冈的979名中国劳工,共计418人命丧东瀛。此乃闻名于世的“花冈*”,又称“花冈事件”。

4、国际军事法庭判决

1948年3月,联合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横滨BC级军事法庭(第八军法会议),以杀害虐待俘虏罪对“鹿岛组”的4名监工以及2名警察判处死刑20年徒刑(后均被释放)。日本有关当局和负有直接残害中国人罪行的鹿岛建设公司,公然违犯国际公约,强掳中国劳工并犯下虐待、杀害俘虏的罪行,终以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为标志,永远地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5、中国劳工幸存者索赔

战后,由于历史的原因,国内花冈劳工幸存者之间失去来往,又与日本信息不通,“花冈事件”似不再被人提起。

然而在日本,由于爱国华侨、有识之士和日本爱好和平人士的不懈努力,“花冈事件”纪念活动一年也没有停止过。从1952年开始,大馆市将“花冈起义”的6月30日定为“和平纪念日”,坚持每年为死难的中国劳工举行“慰灵仪式”和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花冈事件”幸存者赴日诉讼

1985年,日本首相以官方名义参拜靖国神社,引起亚太地区各国和日本有识之士的关注。以日本爱知县立大学教授田中宏先生、律师新美隆先生为首的各界人士,于1988年成立了“强掳中国人思考会”,并会同神户“旅日华侨中日交流促进会”秘书长林伯耀先生等人,着手进行关于战后遗留问题的研究,为妥善解决日本强掳中国劳工问题做了大量工作。纪念活动又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

1989年12月22日,“花冈事件”幸存者聚会北京,成立了“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并发表致当年残酷地奴役过他们的鹿岛建设公司的公开信。信中向鹿岛建设公司提出三项要求:一、向“花冈*”罹难者遗属和幸存者谢罪;二、分别在日本大馆市(当年的花冈町)和北京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花冈烈士纪念馆;三、向“花冈事件”受难者986人每人赔偿550万日元,以资象征性地补偿受难者肉体与精神上所遭受的苦难、创伤和牺牲。

幸存的老人们强调表示,如鹿岛建设公司“执迷不悟”,纵使千载之后,他们的子孙也要继续讨还“血债”。幸存者们提出了三项要求,委托新美隆、内田雅敏、田中宏、内海爱子、林伯耀等在日人士与鹿岛建设公司进行交涉。

1990年7月5日,在东京鹿岛建设公司本部,“花冈事件”幸存者及遗属代表与鹿岛建设公司副社长村上光春,就谢罪与赔偿问题进行当面交涉。谈判结束后,发表了共同声明。鹿岛建设公司承认对“花冈事件”负有“企业责任”,并表示了“谢罪之意”,对于赔偿,鹿岛建设公司只是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必须通过对话努力进行解决的问题”,表示待以后协商解决。

2000年11月,“花冈事件”中国劳工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与被告日本鹿岛建设公司达成和解。鹿岛公司向中国劳工谢罪并赔偿5亿日元。

然而,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日本*至今仍拒绝道歉和赔偿。

6、起诉日本*

首次起诉

2015年6月26日上午,在二战期间被日本强征至花冈矿山的2名中国劳工及11名劳工遗属在大阪地方法院状告日本*,要求道歉并索赔。日媒称,这是“花冈事件”相关人员首次起诉日本*。

据《每日新闻》26日报道,中国原告要求日本*赔偿71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60万元),表示日本*“绑架中国人并强行将其运送至日本,强迫他们劳动,但战后还隐瞒上述行为,未采取任何补偿措施”。

当年,日本时事通讯社6月26日报道称,关于战时中国劳工案、慰安妇诉讼等,日本最高法院2007年曾做出裁决,“中国在《日*同声明》中放弃赔偿请求权”。不过“花冈事件”的中国原告表示,这是错误的解释,中国放弃的是国家间的赔偿。日本外务省表示,还未接到此案的诉状,当前不予表态。

民事诉讼审理

2017年11月28日,2名中国幸存者和死者家属等共17人,以二战期间在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等地被强制劳动为由,要求日本*赔偿损失并道歉,其民事诉讼审理在大阪地方法院实施。

因当事人询问而赴日的幸存者、94岁的原告、河北人李铁垂出庭,控诉称强掳劳工的日方负有责任,造成了众多人死亡,要求赔偿损失。1944年4月,李铁垂被日军强掳至花冈矿山。他在法庭上流泪表示,每天要劳动15-16个小时,吃草来忍受饥饿,想起来就痛苦。

李铁垂也参加了被强掳中国劳工1945年6月发动起义的“花冈事件”。报道表示,李铁垂在起义后逃走,但被抓回,脸部和手指至今留有遭刑讯时受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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