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签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其他方服务或承担的以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应计入首次执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费用金额调整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一、股份支付的四个主要环节:
1、授予。
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也就是说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2、可行权日。
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或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权利的日期!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可行权日只是获得权益性工具或者现金权利,而不是实际的现金!
3、行权日。
指职工或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性工具的日期。
比如说,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工行使了以特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该日即为行权日。
4、出售日。
指股票的持有人将行使期权所取得的期权股票出售的日期。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于期权激励的股份支付协议,应在行权日和出售日之间设立禁售期,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禁售期不低于两年。
二、股份支付的主要类型: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性结算的股份支付又包括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是指职工或其他方按照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企业获得一定数量的企业股票,在一个确定的等待期内或者在满足特定业绩指标之后,方可出售。股票期权,是指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给予购买本企业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包括模拟股票和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两者都与股票挂钩,但是不需要实际授予和持有股票。现金股票增值权的运作原理和股票期权是一样的。拟股票运作原理和限制性股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