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应明
科普小知识2022-09-20 09: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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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重庆市垫江县委员会常委、垫江县*副县长。2003至2009年,赵应明任职期间,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08.78万元。法院判处赵应明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非法所得财物人民币208.78万元予以追缴。
姓名:赵应明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1年2月
入党时间:1984年5月
籍贯:重庆忠县
民族:汉族
毕业院校:重庆市委党校
学位:硕士
1、个人履历
1978.09-1982.08 | 四川农业大学农学院农学专业学习 |
1982.08-1986.05 | 四川省忠县农业局农技站技术员、副站长、农业局团支部书记 |
1986.05-1987.12 | 四川省忠县白石区副区长 |
1987.12-1993.08 | 四川省忠县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党组副书记 |
1993.08-1996.03 | 四川省忠县*县长助理、党组成员 |
1996.03-1997.06 | 四川省忠县*副县长 |
1997.06-2007.02 | 重庆市忠县*副县长(其间:1998.09-2001.07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班区域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
2006.12-2007.02 | *垫江县人民*党组成员 |
2007.02 | *重庆市垫江县委员会常委、垫江县*副县长。 |
2、违法违纪
受贿罪
3、案件脉络
2011年8月11日 | 重庆垫江原副县长受贿获刑其妻子代收金钱轿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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