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常
万宝常(556~约595),隋代音乐家,江南人。其父大通曾从梁朝部将归附北齐,后图谋逃返江南,事情泄露被杀。宝常亦因株连获罪,配充乐户,成为乐工。后来他被北齐音乐大家祖珽收为弟子。
姓名:万宝常
性别:男
所处时代:隋
出生地:江南人
出生时间:约556年
去世时间:约595年
职业:隋代音乐家
1、人物简介
万宝常
万宝常(556~约595)隋代音乐家。江南人。其父大通曾从梁朝部将归附北齐,后图谋逃返江南,事情泄露被杀。宝常亦因株连获罪,配充乐户,成为卑贱的乐工。
宝常幼时从祖诞学得祖氏家学,即洛阳旧曲,并能演奏多种乐器,曾为宫廷制造玉磬。他听觉异常灵敏,曾于席间论乐,时无乐器,遂以竹筷敲击大小碗盏什物,奏出和谐的曲调,博得“知音”之名。
宝常齐亡入周,历周至隋,仍为乐工。隋初,文帝召集一批高级官吏,着手整顿宫廷音乐,准备颁发新的乐律,以适应开国形势的需要。而议乐的重臣郑译、苏威、何妥等人“竞为异议,各立朋党,是非之理,纷然淆乱”,致使乐议毫无结果。宝常虽被召参与会议,却因身份低微,所议大都不被采用。但他利用这次机会,取得隋文帝杨坚的同意,按照他提出的“水尺律”标准来调制乐器。
宝常自撰《乐谱》六十四卷,具论“八音旋相为宫之法,改弦移柱之变,为八十四调,一百四十四律,变化终于一千八声”等乐律理论。虽然他所制定的这套宫廷乐器对后世的俗乐产生影响,他的乐律理论对祖孝孙在唐代定律仍有作用;但隋朝在宫廷乐制中既未采纳他的意见,也未对其卑贱地位稍予改善,加上同行的排挤,因而使他抑郁成疾。其后数年,万宝常贫病交迫,竟至饿死。死前,他忿然烧掉自己的全部著作,有人从火中抢出几卷。《隋书·经籍志》著录《乐谱》四卷,无撰者姓名,可能即从火中抢得的万宝常著作残卷,今亦不传。
2、生平经历
从师学艺
万宝常
宝常幼时从祖诞学得祖氏家学,即洛阳旧曲,并能演奏多种乐器,曾为宫廷制造玉磬。他听觉异常灵敏,曾于席间论乐,时无乐器,遂以竹筷敲击大小碗盏什物,奏出和谐的曲调,博得“知音”之名。
入隋乐工
宝常齐亡入周,历周至隋,仍为乐工。隋初,文帝召集一批高级官吏,着手整顿宫廷音乐,准备颁发新的乐律,以适应开国形势的需要。而议乐的重臣郑译、苏威、何妥等人“竞为异议,各立朋党,是非之理,纷然淆乱”,致使乐议毫无结果。宝常虽被召参与会议,却因身份低微,所议大都不被采用。但他利用这次机会,取得隋文帝杨坚的同意,按照他提出的“水尺律”标准来调制乐器。
撰写乐谱
隋文帝杨坚开皇初年(公元581年),郑泽等人重定乐律,制黄钟调。演奏后,文帝问万宝常意见,万答曰:“此乃亡国之音,岂陛下之所宜闻?”接着,万宝常竭力说明此乐声之哀怨放纵,实非雅正音乐的道理。隋文帝终于同意他的意见,命其调整乐音。万宝常果真出手不凡,他制成了各种乐器,还撰写了《乐谱》六十四卷,提出了有名的八十四调(即一个音律有七音阶,每个音级上建立一个调,所以成为七个调。那么“十二律”即可得“八十四个音阶调式”),为唐朝灿烂缤纷的音乐起了重要的作用。
万宝常发现八十四调有一定的偶然因素,其中与传入中原不久的龟兹琵琶有关。一直有这么个传闻:有一名叫苏抵婆的龟兹人带着龟兹琵琶来到中原,他弹奏时一个音阶有七声,他说是“从上一代传下,音调就有七种”。万宝常正是注意到了苏抵婆的这一“七声”之说,在对琵琶的探索中有了突破性的发现。他在发现八十四调的同时,还推断出了“一百四十四律”,虽然这些系纯理论,并无多大使用价值,但也可从一个侧面了解他理性思辨的能力。
万氏“八十四调论”在隋朝并不受重视,唐太宗当朝时,“方得丝管并拖,钟石俱奏”。而至武则天时,一些音乐家则从这一理论上注意到了“七声音阶”的特定价值,更加明确地得出了“凡情性内充,歌咏外发,即有七声”。这再次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七声音阶音乐提供了可靠依据。万宝常在提出八十四调理论时,还发明了用水尺来定音律,以调整乐器声音的办法,这无疑比传统的“管口校律”要更为科学。正是鉴于万宝常所作的这些历史性贡献,郭沫若曾撰文称他是“隋代大音乐家”。
3、隋书·万宝常传
万宝常
万宝常,不知何许人也。父大通,从梁将王琳归于齐。后复谋还江南,事泄,伏诛。由是宝常被配为乐户,因而妙达钟律,遍工八音。造玉磬以献于齐。又尝与人方食,论及声调。时无乐器,宝常因取前食器及杂物,以箸扣之,品其高下,宫商毕备,谐于丝竹,大为时人所赏。然历周洎隋,俱不得调。开皇初,沛国公郑译等定乐,初为黄钟调。宝常虽为伶人,译等每召与议,然言多不用。后译乐成奏之,上召宝常,问其可不,宝常曰:「此亡国之音,岂陛下之所宜闻!」上不悦。宝常因极言乐声哀怨淫放,非雅正之音,请以水尺为律,以调乐器。上从之。宝常奉诏,遂造诸乐器,其声率下郑译调二律。并撰《乐谱》六十四卷,具论八音旋相为宫之法,改弦移柱之变。为八十四调,一百四十四律,变化终于一千八百声。时人以《周礼》有旋宫之义,自汉、魏已来,知音者皆不能通,见宝常特创其事,皆哂之。至是,试令为之,应手成曲,无所凝滞,见者莫不嗟异。于是损益乐器,不可胜纪,其声雅淡,不为时人所好,太常善声者多排毁之。又太子洗马苏夔以钟律自命,尤忌宝常。夔父威,方用事,凡言乐者,皆附之而短宝常。数诣公卿怨望,苏威因诘宝常,所为何所传受。有一沙门谓宝常曰:「上雅好符瑞,有言徵祥者,上皆悦之。先生当言就胡僧受学,云是佛家菩萨所传音律,则上必悦。先生所为,可以行矣。」宝常然之,遂如其言以答威。威怒曰:「胡僧所传,乃是四夷之乐,非中国所宜行也。」其事竟寝。宝常尝听太常所奏乐,泫然而泣。人问其故,宝常曰:「乐声淫厉而哀,天下不久相杀将尽。」时四海全盛,闻其言者皆谓为不然。大业之末,其言卒验。
宝常贫无子,其妻因其卧疾,遂窃其资物而逃。宝常饥馁,无人赡遗,竟饿而死。将死也,取其所著书而焚之,曰:「何用此为?」见者于火中探得数卷,见行于世,时论哀之。
皇之世,有郑译、何妥、卢贲、苏夔、萧吉,并讨论坟籍,撰著乐书,皆为当世所用。至于天然识乐,不及宝常远矣。安马驹、曹妙达、王长通、郭令乐等,能造曲,为一时之妙,又习郑声,而宝常所为,皆归于雅。此辈虽公议不附宝常,然皆心服,谓以为神。
史臣曰:阴阳卜祝之事,圣人之教在焉,虽不可以专行,亦不可得而废也。人能弘道,则博利时俗,行非其义,则咎悔及身,故昔之君子所以戒乎妄作。今韦、来之骨法气色,庾、张之推步盈虚,虽落下、高堂、许负、朱建,不能尚也。伯丑龟策,近知鬼神之情,耿询浑仪,不差辰象之度,宝常声律,动应宫商之和,虽不足远拟古人,皆一时之妙也。许氏之运针石,世载可称,萧吉之言阴阳,近于诬诞矣。
【译文】
万宝常,不知是什么地方的人。他的父亲叫万大通,跟随梁将王琳归顺了北齐。后来又图谋逃回江南梁朝,事情泄漏,被杀。因此,万宝常被发配为乐户,因此他精通音律,各种乐器都能精熟演奏。他自己曾制造了一组玉磐,献给北齐皇帝。万宝常曾和别人正在吃饭,饭间讨论起音调,当时现场没有乐器。他就拿面前的餐具和其他杂物,用筷子敲击,定其音调的高低,五音配齐,敲击起来,和乐器一样音调和谐,被当时的人大为赞赏。但他经历了北周和隋朝,都没能被提拔。
隋文帝开皇初年,沛国公郑译等人主持确定乐蓝的声调,起初定为声音洪亮的黄钟调。万宝常虽然只是一个艺人,郑译等人也常常叫他来一起商量,但他的主张大多不被采纳。后来,郑译的乐曲编成上奏皇帝,皇帝召见宝常,问他(这些乐曲)是否可行。万宝常说:“这是亡国之音,陛下您不应听这种声调!”隋文帝很不高兴。万宝常就极力说明这种声调表现了哀怨、淫邪、放肆的情绪,不是庄重的雅音,请求用水尺为准,来调正乐器声调。隋文帝采纳了他的意见。万宝常奉皇帝的命令,制造各种乐器。
太子洗马苏夔以擅长音律自命不凡,尤其嫉妒万宝常。苏夔的父奈苏威有权有势,因此凡是谈论乐律的人,都附合苏夔,而说万宝常的坏话。万宝常多次到达官贵人们那里诉苦,苏夔因此责问万宝常,问他的音律理论从哪里学来的。有一个和尚对万宝常说:“
皇帝平素喜欢祥瑞征兆的音乐,有说到祥瑞征兆的,皇帝都很高兴。先生您应该说您的乐律理论是从外族僧人那里学来的,并说这是佛门菩萨亲身所传,那么皇帝心里会喜欢的。这样,你所作的乐律就可以推行了。”
万宝常认为这样说对,就按和尚教的那样来回答苏威。苏威听了,勃然大怒,说道:“
外族僧人所传授的,是四周蛮夷的音乐,不应该在中原地区推行。”
这事最后还是被搁浅下来。
万宝常曾经听大常寺演奏的乐曲,听完之后,流泪哭泣。人们问他为什么哭,万宝常说:”
这乐声淫厉而悲哀,预示着天下不久将自相残杀,并且人也要差不多被杀光。”
当时全国正处全盛时期.听他说的都认为不会这样。隋炀帝大业末年,他的话应验了。
万宝常家里很穷,没有儿子,他的妻子乘他卧病在床,就把家的东西偷窃一空而逃走了。
万宝常挨饿了,也没有人送东西来给他吃,他竟然被活活饿死了。在临死之前,他把他所著的书烧掉,说道:“还拿这些来干什么?”
看到的人从火中抢救出来几卷,现在这些音乐还流传在世上。人们谈到此事时,还为万宝常而悲哀。
开皇时期,有郑译、何妥、卢贲、苏夔、萧吉,一起讨论古代的典籍,编撰乐书,都被当世所采用。至于这些人懂音乐的天赋,比宝常差远了。安马驹、曹妙达、王长通、郭令乐等人能创编曲子,为一代佳妙之作,又学习俗乐,而宝常所作的,都归为雅正之音。这些人虽然在公众场合议论时都不站在宝常一边,但心里却佩服他,说他的音乐才能是上天赋予的。
4、人物评价
万宝常虽有抱负,却因受一些权贵们的嫉恨,郁郁不得志,他的音乐甚至被说成是“西域之乐,乃四夷之乐,非中士所宜行也。”因此,终生不受重用。后来他的理论成果还被“张冠李戴”,《隋书·志第九·音乐》中竟然把八十四调理论视为曾“召宝常相议”的柱国沛公郑泽所发现。其晚年重病缠身,且妻子出走,又没有孩子,凄惨孤独而亡。临死前他悲愤至极,含泪烧掉以心血所著的论述“八音转调”与八十四调的《乐谱》六十四卷,多亏旁人抢救,方从火中夺回数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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