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
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由国家林业局2011年3月批准建立,东与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南与齐齐哈尔市新中林场、西与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梅里斯乡、北与明月岛风景区接壤,总面积1590公顷。
中文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明星岛
面积: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级别:*
地理区域:嫩江齐齐哈尔段
1、位置境域
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境内,按东-南-西-北顺序分别与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齐齐哈尔市新中林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梅里斯乡、明月岛风景区接壤,地理坐标为123°51′32″—123°55′00″E,47°20′35″—47°23′42″N,总面积1590公顷。
2、地理环境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位于主城区西部嫩江干流的一个孤岛上,东与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隔江相望,南邻齐齐哈尔市新中林场,西以江西开发项目的人工江为界,北观明月岛风景区,行政版图属建华区和梅里斯区交汇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23°51′32″-123°55′00″,北纬47°20′35″-47°23′42″,总面积1590公顷,湿地类型为河流型湿地。
3、资源情况
湿地面积1583公顷,湿地率99.5%。
4、开发建设
功能区划
湿地保育区473公顷,恢复重建区459公顷,宣教展示区394公顷,合理利用区247公顷,管理服务区17公顷。
管理模式
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管理站为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按照市*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对湿地公园内的各种自然资源依照《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所赋予的职责进行统一管理,并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资源监测,生态旅游、科学研究等工作。
相关要求
(一)湿地公园管理机构依法在公园边界和各功能区主要位置树立界碑、界桩,设置宣传牌、警示牌等湿地保护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毁。湿地公园所在的各级人民*、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湿地公园的管理工作,协助调查违反《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行为,并开展好对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禁止在湿地公园内开(围)垦湿地、开矿、采石、取土、修坟以及生产性放牧等;禁止商品性采伐林木;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擅自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或者在临时占用的湿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猎捕鸟类和捡拾鸟卵等行为。
(三)禁止在湿地公园填埋、倾倒垃圾和有毒有害物体,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禁止排放或者抽采湿地水资源;禁止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繁殖区及其栖息地;禁止引进外来物种或者放生动物以及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违者将依照《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妨碍湿地管理机构人员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依法处理。
建设招标
齐齐哈尔明星岛湿地公园聘请资质单位编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初步设计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明星岛湿地公园聘请资质单位编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QSDY(G)2016-007
3、采购项目内容:明星岛湿地公园聘请资质单位编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初步设计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
5、本项目由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审批,拟按单一来源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及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专家论证表 | ||
论证内容 |
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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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家论证意见 |
(签字)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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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民 |
东北林业大学 教授 |
该公司在省内环境科技发展建设方面属于领军人物,尤其是针对湿地动植物保护发面具有全面专家团队先进的理念与经验。 |
程万军 |
内蒙古图牧吉*自然保护区高级工程师 |
该公司通过多年科研与实践提出先进独具特色的湿地恢复与保护理念,并多次成功应用于省内多个项目,因此,具有承担该项目的优厚基础。 |
吴妍 |
东北林业大学 副教授 |
弘博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资质齐全,人员配备完善,多次承揽省内各地市重大项目,具有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是承担该项目的最佳选择。 |
综合论证 |
省弘博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有优厚的人力物力资源,具有省内领先的湿地恢复、保护理论与实践经验,同时拥有景观设计,动植物保护专家团队,多年从事湿地公园规划设计项目,适合作为齐齐哈尔明星岛国家湿地公园项目设计。 |
6、公示期限: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