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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科普小知识2022-09-22 15: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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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是政协参加单位、政协界别(界别小组或者界别联组)、政协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联名、政协委员个人,就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问题,通过政协大会或政协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向执政党和政权机关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1、名词解释


政协

提案是一种特殊的文体。首先要写明“案由”,相当于一篇文章的标题,通常用这样的句式:“关于……的提案”;然后提案人署名;再写明“主题词”,相当于学术论文的关键词;再就是写明“提案形式”,说明提案是以个人还是集体的何种名义提出的;“提案内容”,即具体说明为什么要提出这个提案、针对的是什么问题、具体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是什么。提案内容应当是一篇简明扼要的文章。它不同于学术论文,不需要太多的数据图表,也不同于一般的理论文章,不需要理论演绎,不强调系统性,但一定要说清楚所针对的问题,尤其一定要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比如说就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提出提案,提出者应当在充分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针对*有关部门和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各地农村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以供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提案通常应当提出原创性的见解,但也可以提出自己或者别人已经提出过但有关部门尚未采纳的意见建议。

各级政协机关都设有提案委员会,负责接收提案,并整理归类分送执政党、人大、*、司法机关等有关办案单位,并要求办案单位必须将处理结果回复提案者。在就同一问题提案较多的情况下,政协提案办理机构有时也会协调有关单位进行集体办案。从提案办理的结果看,政协提案主要有这样一些结果:有的建议会受到执政党*所重视,纳入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之中;有的建议被立法机关所吸纳,成为制定或修订法律的依据;有的建议被*或者*部门采纳,成为*公共政策的一部分或者成为某些具体决策;有的被各方面有权机关所采纳,改进他们的工作。政协提案虽然不像人大代表的议案那样在程序上可以直接产生法律效力,但实际效果常常并不逊色。

2、与人大议案的区别

在两会期间,很多人将“议案”和“提案”混为一谈,一些文章常把代表议案、建议统称为“提案”。其实,“议案”和“提案”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本质的区别。一般来说,“议案”大多用于人大,“提案”专用于政协,两者不能混淆。

两者的含义不同。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法定人员依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而提案是政协委员向人民政协组织,并通过政协组织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就有关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社会生活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形式。

提出的主体不同。提出议案的主体必须是法律规定的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同时代表联合提名可以提出议案。但代表提出的议案,必须要达到法定的人数,即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镇的人大代表五人以上联名才有提议案权。而政协提案的主体相对较宽泛,委员个人或者联名、小组或者联组、各党派和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都可以提出提案。

提出的要求不同。在人代会召开期间提出的议案,必须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闭会期间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必须在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而政协提案除了格式上有具体的要求外,不受内容限制。

立案的方式不同。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主席团一般采取三种方式处理:决定列入大会议程;决定不列入大会议程;决定提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闭会期间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须经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形成相应的决议或决定。而政协提案,只要经过提案委员会审查,符合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便予以立案。

时限要求不同。议案一般只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提出,人代会上提交的议案必须在议案截止时间前提出。而政协委员提案,既可在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休会期间提出,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效力不同。议案具有法定约束力,承办单位必须执行。政协提案是*监督的一种形式,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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