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
勃利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是七台河市唯一一个管辖县,与宝清、鸡东、林口、依兰、桦南县接壤,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人工林重点县、果树生产基地县、一百个产煤大县之一。全县总面积近3000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勃利镇、大四站镇、双河镇、永恒乡、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倭肯镇、杏树朝鲜族乡、抢垦乡、青山乡、小五站镇)、133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35万人。
中文名称:勃利县
行政区类别:县
所属地区:中国东北
下辖地区:5镇、5乡
*驻地:勃利镇
电话区号:0464
邮政区码:154500
地理位置:黑龙江东部
面积:3000平方公里
人口:31.6万人(2013年)
方言:东北话
气候条件:大陆性季风气候
著名景点:通天一林场、通天二林场、吉兴湖旅游区、红峡谷漂流
火车站:勃利站
车牌代码:黑K
行政代码:230921
1、地名由来
勃利县
2、历史沿革
勃利县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拟设县治,未实现。1909年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吉林巡抚等奏准,拟于依兰府东境增设勃利县,列为“暂行缓设”之列。
中华民国成立后,经过现场调查和履行呈请程序。民国三年(1914年)派官吏实地勘查后,将依兰县东南地带析出,于四站(今勃利镇)置设治局,民国六年(1917年)改设治局为勃利县,属吉林省依兰道管辖。
1917年5月10日批准,设置勃利县。设治委员于同年9月16日启用关防,县址设于大四站,定为三等县,隶属依兰道。后因县城遭匪患,1919年秋迁至大碾子河镇老街基。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后,废除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勃利县直隶吉林省为三等县。
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成立三江省公署,勃利县由吉林省划归三江省管辖。
康德六年(1939年)六月将本县西部地区划归林口县,康德十年(1943年)十月设置东满总省和兴安总省,与此同时又将勃利县由三江省划归东满总省所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将伪省合并为九省,勃利县划属合江省管辖。1948年5月,撤销双河县,并入勃利县。
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改隶松江省。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划归合江专区管辖。
1957年1月22日,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将原鸡西县的兴农、平安河和哈达砬子3个乡划归勃利县管辖。
1965年1月1日,将兴农公社划归鸡东县管辖。同年2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七台河镇划出,设立七台河特区。隶属合江专区。
1966年2月,将密山县境内国营兴北农场划归勃利县管辖。同年9月,将茄子河、中心河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特区管辖。
1983年10月,将勃利县划归七台河市领导。
3、自然地理
地貌
勃利县
气候
勃利县地处寒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常年降水量在450mm—550mm之间,日照时效在2350~2450小时之间,活动积温在2300~℃~2700~℃之间,平原和丘陵无霜期137天左右,半山区119天。春季3--5月份,冷暖气温变化急剧,回暖快,3月末至4月初开始解冻,终霜在5月12--23日;季降水占全年的15%;天气干燥少雨多风。夏季6--8月份,高温多雨,平均气温20.9--22.8℃,极端高温37.4℃;季平均降水300毫米,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秋季9--11月份,秋季光照充足,天气多晴好。季平均降水100毫米,不足全年降水量的20%。平原区和丘陵区初霜一般出现在9月26日前后。10月末大地开始稳定结冻。冬季12月--翌年2月,气候干燥寒冷,晴好天气增多,季平均降水量不足30毫米,仅占全年的5%。
4、物产资源
矿产资源
勃利县
农业资源
全县可耕面积172万亩,主要农经作物有大豆、玉米、水稻、烤烟等;主要畜禽品种有生猪、肉牛、肉鸡等。
林业资源
勃利县林地面积广阔,林木总蓄积量达63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4.4%。
水资源
境内有大小河流23条、中小型水库11座。
动植物资源
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药用植物300余种,食用菌400余种。野生蓝靛果466公顷,土特产有山野菜、小红辣椒、红松坚果、人参、鹿产品等。
5、经济发展
综合
勃利县
农业
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7.2亿元,同比增长6%,农林牧渔业增值15.3亿元,同比增长4.7%。
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56.8万亩,粮食总产量51.2万吨,下降9.4%,其中,水稻产量9.2万吨,增长1.1%;大豆1.6万吨,下降65.2%;玉米39.8万吨,下降5.7%。经济作物甜瓜产量2.3吨,白瓜籽产量574吨,分别增长9.7%和4.7%。
全年猪、牛、羊、家禽出栏量分别达到22万头、2.2万头、6.9万只和888.5万只,分别增长5%、0.9%、2.1%、12.7%。年末猪、牛、羊、家禽存栏量分别达到13.9万头、3.1万头、13.1万只和266.4万只,分别增长4.3%、2.4%、增长2.1%、增长15.7%。肉类总产量达到3.9万吨,增长7.8%;禽蛋产量0.6万吨,增长0.1%。
2013年末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2.8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0%。拥有农用拖拉机9996台,增长13.6%;农用运输车5703辆,增长28.7%。
工业和建筑业
勃利县
规模上工业实现销售收入27.6亿元,同比下降51.5%;实现利税总额-2173万元,下降117.9%,其中利润总额-9260万元,下降81.3%,税金总额7087万元,下降58.9%。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下降的有洗精煤63.1万吨,焦炭63.1万吨,水泥4万吨,精播机2.1万台,大豆油0.8万吨,分别下降52.6%、24.7%、33.8%、42.7%、60.6%。
全年建筑业企业实现增加值9335万元,同比增长1.9%。在全部建筑企业中,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完成产值1.8亿元,同比下降28%。房屋施工面积75895平方米,同比下降45.6%;房屋竣工面积40200平方米,同比下降71.2%。
固定资产投资
201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1亿元,比上年增长26.4%。国有及国有控股完成投资18.2亿元,增长225.4%;非国有投资25.8亿元,下降11.7%。
全年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975万元,下降93%。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84861平方米,下降74.4%;商品房竣工面积37392平方米,下降83%。商品房销售面积48227平方米,下降8.4%,其中,销售住宅面积48227平方米,下降2.9%。
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勃利县
全年实现出口总额1699.9万美元,同比增长4.5%。
财政与金融
全年全口径财政收入4.5亿元,同比下降17.6%。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7亿元,下降6.7%;地方财政支出17.5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6.6亿元,同比增长5.8%。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5.3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48.1亿元,同比增长7.9%。各项贷款余额43.5亿元,同比增长14%。
6、社会事业
交通运输
勃利县
邮电业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3637万元,同比增长1.7%。其中,电信业务总量11986万元,同比增长1.9%;邮政业务总量1651万元,同比增长0.1%。教育
2013年末全县拥有中学18所,小学28所。年末在校学生23285人,其中,高中生4413人,初中生5956人,小学生12916人。教职员工1994人,其中专任教师1904人,行政人员58人,教辅人员12人。
文化
2013年末全县拥有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现有藏书6.53万册。农村文化站10个,村屯文化室133个。广播电台和广播转播台各1座,电视转播1座。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100%。
卫生
2013年末全县拥有医疗卫生机构16个,其中,人民医院1个;中医院1个;卫生疾控中心1个;妇幼卫生机构1个;卫生监督所1个;乡镇卫生院11个。年末拥有床位725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715人,其中执业医师248人、注册护士231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89人。
7、城市建设
2013年末镇内道路总长度83公里,道路面积74.4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4.2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7.4平方米。拥有桥梁14座,路灯10068盏。全县绿化覆盖面积313.7公顷,园林绿化面积275.3公顷,苗圃面积36公顷。
8、人口与社会
人口数量
勃利县
人民生活
2013年末全县在岗职工16024人,同比下降17.6%。全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544元,同比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81元,同比增长1.4%;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737元,同比增长12.3%。
全县新就业4816人,其中新增就业3904人,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3473人,困难群体再就业人员130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189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5%。
社会保障
2013年末全县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3620人,同比增长16.4%;养老金支出37067亿元,同比增长34.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2461人,医疗保险费支出4665万元。年末全县在册低保对象27587人,其中,城镇9507人,同比下降8.1%;农村18080人,同比增长2.8%,共发放低保金60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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