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大枣
唐县大枣,河北省唐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该产品栽培历史悠久,以“个大、核小、皮薄、肉厚”著称,为枣中之上乘佳品,久负盛名。唐县大枣干枣含糖量高达60-70%,还含有蛋白质、维生素以及钙、磷、铁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
1、生产情况
唐县是尧帝故里,地处太行山东麓,属北温带季风气候,全县70%的面积为山区丘陵,土质疏松,适宜大枣生长。
该县为促进大枣生产,制定专门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协调枣业发展。建立县、乡、村三级红枣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应用优质丰产栽培技术,加强无公害标准化生产。不断完善市场开发,先后注册“黄金峪”和“唐尧”两个红枣商标,实现产品品牌化,增加市场竞争力。截止2010年,先后建立红枣专业批发市场5个,方便外地客商采购。还扶持壮大唐县红枣开发公司、绿源果品厂等龙头企业,开发加工产品,提升红枣附加值,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到2010年,全县红枣种植面积达到16.5万亩,年产量2万多吨,产值1.17亿元。
2、荣誉认证
早在1668年就被清康熙皇帝亲定为皇宫贡枣。1990年被河北省林业厅评为一级果品。1999年被认定为河北省名优农产品。2000年,唐县大枣在中国红枣交易会上被中国经济林协会评为银奖;2003年在中国第七届农产品交易会上获名优农产品称号;2006年在河北省首届名优果品展评会获得金奖;2007年在北京奥运会推荐果品综合评选活动中荣获“奥运会推荐果品”。2007年黄金峪牌大红枣在第三届中国(国际)枣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被评为2008年北京奥运推荐果品初选二等奖。在2007年北京奥运推荐果品综合评选活动中,荣获奥运推荐果品;2008年12月被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国大枣之乡”;2010年4月,唐县大枣成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0年,经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审核通过,决定从2010年5月24日起,对唐县大枣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总局2010年第53号公告)。
保护范围
唐县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河北省唐县倒马关乡、川里镇、黄石口乡、羊角乡、石门乡、军城镇、齐家佐乡、白合镇、迷城乡、大洋乡、北店头乡、雹水乡、都亭乡、罗庄乡、北罗镇、南店头乡、仁厚镇、高昌镇等18个乡镇所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
唐县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唐县大枣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婆枣。
(二)立地条件。
海拔≤400米,pH值在6.8至8.5之间,土壤类型:褐土。土壤质地:沙壤,土壤有机质含量≥0.8%。
(三)栽培管理。
1、育苗:以酸枣为砧木育苗嫁接和根蘖育苗为主。
2、定植时间和密度:栽植时间春栽3至4月;秋栽10至12月。密度≥56株/667㎡(亩)。
3、整形修剪:以冬季修剪为主,保持树冠通风透光。每公顷结果枝组不低于7860个。
4、花果管理:幼树结果初期盛花期开甲,盛果期树及时疏花疏果,亩产鲜枣不超过500kg(折合干枣200kg)。
5、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年每公顷施入不低于4万kg,每公顷每年施入氮肥不高于60kg。
6、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果实的采收及烘干。
1、采收时期:9月下旬至10月上旬。
2、干制方法:自然晾晒或烘干。自然晾晒的厚度≤7cm。
3、烘干温度范围:预热阶段4至6小时,温度不得高于55℃;蒸发阶段8至12小时,温度不得高于65℃;干燥完成阶段6小时,温度控制在50℃左右。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果型为长椭圆形,果实饱满、皱缩程度小,果实个大肉厚有弹性、外观紫红艳丽具光泽。
2、理化指标:单果重≥8.5g;含糖量≥70%;水份≤25%。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