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布和
刚布和,男,蒙古族,1963年4月出生,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内蒙古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2017年11月16日,给予刚布和党内警告处分。
1、人物履历
1987.12—1993.08,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投资统计处*
1993.08—1998.02,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
1998.02—2000.03,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经济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
2000.03—2003.11,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
2003.11—2010.09,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2001.08—2003.12,内蒙古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0.09—2016.10,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市*党组成员
2016.10—2016.1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市*党组成员
2016.1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2、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14日,中国*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经过选举,刚布和当选市委常委会委员。
3、人物事件
在2009年,自治区*在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开展清理整顿矿山和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呼和浩特市*未按要求进行清理整顿,仍有41家企业未完成环境恢复治理;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对12家新建的采矿企业未予以清理,并违规为其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手续,对未按要求缴存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15家采矿企业办理了采矿权延续变更手续;包头市国土资源局未按要求对位于保护区内采矿企业进行清理取缔,并违规对其中4个采石场采矿权申请和延续转让申请进行了审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监管不力,对办理延续手续问题未予以制止,未按要求制定方案和细则,导致清理整顿工作未能深入。
2017年11月16日,给予呼和浩特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刚布和(时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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