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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商银行

科普小知识2022-09-28 2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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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商银行成立于2012年6月28日,是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批准,在原青岛市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基础上改制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是山东省第一家地市级农商银行。改制以来,青岛农商银行以“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一流现代化商业银行”的目标为引领,致力于担当市委、市*提出的全域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主办银行,不断巩固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地位,为建设宜居幸福的国际城市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截至2015年6月末,青岛农商银行资产总额1544亿元,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295亿元和934亿元,完成国际业务结算量57.6亿美元;荣列《银行家年鉴》“世界银行第723位、国内银行第49位”,居上榜副省级以上农商银行第6位,位列“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279位、“青岛企业100强”第21位和“青岛服务业30强”第6位。

1、概况

青岛农商银行是在青岛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青岛市8家区市的农村合作银行、信用联社改制重组的基础上,引进外部投资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50亿元,下辖335个网点。


青岛农商银行

青岛农商银行成立后,标志着拥有60年发展历史的“农村信用社”将转制上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青岛农商银行主要面向“三农”、社区和中小企业通过差异化经营,打造特色银行。青岛农商银行是除青岛银行之外,青岛第二家银行一级法人机构。

青岛农商银行的前身是有着60余年发展历史的青岛市农村信用社。自1951年青岛市第一家农村信用社成立以来,青岛农商银行锐意改革、砥砺奋进,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不断成长的光辉历程,完成了从信用合作社到信用联社再到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的历史性跨越。2012年,原华丰、城阳、黄岛、即墨四家农村合作银行,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四家农村信用联社及青岛市联社共9家单位,正式组建成立青岛农商银行。按照“更名不更姓,改制不改向”的原则,青岛农商银行借助九家机构整合的规模优势、人缘地缘网点的传统优势、全新形象塑造的品牌优势,已发展成为一家实力雄厚、经营稳健、科技先进、产品多元的金融企业。

截至2011年末,青岛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770亿元,较年初增加169亿元,新增市场份额居全省农信系统和全市金融机构第一位;各项贷款余额513亿元,较年初实际新增128亿元,市场占有率7.02%,实际新增量居全省农信系统第一位、居全市各金融机构第三位;实现国际业务结算量37.4亿美元,同比增长62.8%;实现账面利润7.8亿元,经营利润21.7亿元,同比增长35.4%和63.8%。

2、发展历程

1951年

青岛市第一家农信社在即墨成立。


青岛农商银行发展历程

1958年

农信社更名为信用部下放至人民公社。

1979年

农信社划归农业银行管理,实行所社合一,合署办公。

1994年

农信社与农业银行基层所(处)实行分门办公。

1996年

农信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转归人民银行管理。

2000年

青岛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

2004年

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

2005年

华丰、城阳、即墨、黄岛四家农村合作银行相继成立;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四家农村信用联社陆续成立。

2011年4月

国务院同意青岛农商银行筹建申请。

2011年12月

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筹建青岛农商银行。

2012年6月

青岛农商银行正式成立。

3、诞生历史背景

萌芽:恢复中规划萌动(1949年—1951年)

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声音如同春雷般响彻古老的中国大地,中国历史迎来了崭新的一页。中国信用合作事业在旧时代被压抑的热情开始萌动。

1951年3月,全国信用合作汇报会议召开,会议认为:“已经土改的地区,由于生产的恢复,农民逐渐富裕,要求积储余粮,扩大再生产;少数农民因翻身不久,家底薄弱,一旦遇到意外,便会借贷无门。有计划地开展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已成为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

诞生:前进中明确身份(1951年—1957年)

1951年5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上,作出了“全面开展农村金融工作,大力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决定,颁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准则(草案)》、《农村信用互助小组公约(草案)》,对推动信用社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53年以后,青岛市其他区县相继完成了农信社的组建工作,一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热潮在青岛迅速蔓延开来。

1954年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名称按共同纲领规定称为“信用合作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名称上有‘信用合作社’与‘信贷合作社’之称,从‘信用’与‘信贷’的意义上来说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但却容易引起基层工作同志的误解。因此,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名称有统一的必要。今后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的名称,应按共同纲领规定统称为‘信用合作社’。”

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草案)》,对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任务从规章制度上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至此,在中国已经诞生多年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终于明确了自己的身份:有了自己统一的名称,有了统一的组织章程,有了发展的任务目标。

4、合作发展

青岛农商银行百亿助力“蓝区“

蓝色硅谷是青岛市委、市*着眼于抢占全国蓝色经济发展制高点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蓝色硅谷核心区作为一个以海洋科技为特色的高科技研发及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将成为蓝色优势要素的重要集聚地。核心区已经聚集了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等“国字号”科技创新平台和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港中旅青岛海泉湾等高端服务业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海洋科技研发中心、成果孵化中心、人才集聚中心、海洋新兴产业培育中心和科研成果交易中心,聚力打造“中国蓝色硅谷、滨海生态新城”,发展潜力巨大、后劲充足、前景广阔。

青岛农商银行作为青岛市资产规模最大、服务范围最广、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最多的地方法人银行,有责任、有义务、也有能力为蓝色经济提供全面支持。青岛农商银行与蓝色硅谷核心区管委开展全面战略合作,既是双方落实市*有关在蓝色硅谷现场办公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快推进“率先发展、蓝色跨越”的重要举措,必将为推动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产生重要影响。硅谷核心区支行作为率先进驻硅谷核心区的金融分支机构,作为青岛农商银行服务蓝色经济的对接支行、特色支行,将着力加大对蓝色产业、蓝色经济园区以及新型农村社区的金融服务力度,创新产品,优化服务,积极推动“世界一流、国际标准”的滨海新城建设!

根据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蓝色硅谷核心区重点功能区建设、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园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业户及推动“三农”发展等方面开展全面业务合作;2012~2017年,在青岛农商银行将向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提供总额不低于100亿元的授信。青岛农商银行行长刘宗波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委副主任彭川松分别代表双方单位在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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