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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

科普小知识2022-09-29 1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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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补课,即在寒暑假和周末等节假日,编内教职工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教育部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规范办学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六条“红线”。

1、含义

有偿补课,即在寒暑假和周末等节假日,编内教职工和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

2、国家规定

教育部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2015年7月5日,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规范办学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六条“红线”。

《规定》中提到,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3、违反处罚


有偿补课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要求各地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严格教师管理,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查处情况

2016年6月,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表示,虽然教育部一直严禁中小学有偿补课,去年还出台相关文件予以规范,但一些地方有偿补课问题屡禁不止,去年教育部治理办就收到群众关于中小学有偿补课的信访举报508件,并已全部重点督办。教育部昨天通报了其中六起典型问题及查处情况。

据通报,上述六起事件分别发生在湖南省衡阳市、河南省开封市、山西省临汾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江西省吉安市、湖北省黄冈市六地。

如临汾市尧都区五一路小学一年级8班班主任、语文教师安文丽,数学教师王文静组织本班17名学生补课,向13名补课学生收取每人500元补课费,向4名写作业学生每人收取300元,共计7700元。

通报指出,学校已责令停止补课行为,退还补课费全额,教育局对某些老师行政记过处分,对学校负责人通报批评。

教育部称,将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