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钱时就被转账 杭州42名储户9500万被盗
[摘要]存在银行里的钱怎么会“消失”?又是授权又是审核,钱怎么会那么容易被盗走?这些动辄就能拿出好几百万元存银行,经人介绍专门从绍兴赶到杭州的银行来存款的,是毫不知情的普通储户吗?家庭条件优越,年纪轻轻就已经是银行分理处部门负责人的女人,为什么会和别人里应外合干风险那么大的事?杭州联合银行42名储户9500多万元被盗案,经数日发酵,老百姓的疑问还是很多。不投股市不外借,难道钱款存银行都不安全了吗?
银行内鬼祝某和主犯邱某是怎样两个女子
在这个案件之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主犯邱某和银行工作人员祝某,她们都事业有成。
年过三十的祝某,早先是在*的统工作,应该说工作表现不错。大概一年之前,她从*来了杭州,进入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而且成了一位部门负责人。
案发前,新同事对她的印象也都挺不错,觉得她挺能干。
祝某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在岗位上。
在银行内部,有各种业务考核,其中一种,可能大家也知道,要拉一定数额的存款。由此,祝某认识了邱某下线的中间人,也认识了邱某。
邱某和中间人对祝某说明,可以帮忙拉存款,这让双方相谈甚欢。后来,邱某和中间人说到了这么一种搞钱的手法。祝某内心有过斗争,不过,那个时候,涉及到的金额不过是一两百万。祝某觉得,真的要还那也不是什么麻烦事。
同时,祝某对邱某的实力也是相信的。
可是,接下去,邱某和中间人介绍过来的“银主”越来越多,根本就刹不住车。累计的数字居然达到了9505万元之巨!
银行方面有所察觉之后,认真地找祝某谈过,希望她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祝某就赶紧找到了邱某和中间人,这时她才知道,他们根本没法还这笔巨款。
当西湖警方找上门的时候,祝某彻底幻灭了,不知所措。她心里知道,这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那么,回过头来,邱某的实力到底如何呢?她早年在天台有个沥青厂,还申请了相关专利,为了把生意做大,她几乎问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借过钱,少的几万,多的几百万。邱某在外地也做过类似案件,可钱还是不够,她就又找到了祝某。
储户存钱过程中第二次输密码时钱就被转账
这个新闻曝光后,很多人吃惊在于,钱存在银行里,如何能够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给盗走。按照银行的操作流程,无论取现还是转账,如果是在柜台上办,不是都需要储户自己操作的吗,要身份核对,还要输入取款密码。
根据调查结果,这些储户的9000余万元,其实在存入银行的刹那就被转账走了。
1月16日下午,杭州联合银行召集了杭州的部分媒体,将他们自查的情况,以及和警方核实以后的一些案情向媒体做了说明。当时做说明的是杭州联合银行的办公室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的负责人。
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还原如下:
银主和资金掮客一并前来,先到银行对面的小楼签订一份不提前支取不开通通兑等的“六不协议”,而后,掮客就会给银主一份存款证明(后来证明是假的)。凭这份存款证明再一起到银行来办理。
这时祝某已经等在那里。根据银行制度,业务办理通常要有好几个工作人员相互监督,有柜员,有专门授权的人员,而祝某因为是“朋友”来办,也往往在那里。
首先,存款,这时候需要储户设定密码,此为第一次输密码。
接下来,在打印对账单交由储户核对的时候,这时候银行的后台,祝某已经要求柜员进入转账系统,而转账的对方账号,事先掮客已经交给祝某。这时,储户(银主)被要求再输一次密码,殊不知,他这一输入其实就是确认自己的存款转账了。
转账还需要临柜工作人员授权,据杭州联合银行的情况说明—这时,临柜授权人员也仅仅核实了界面,而没有跟储户去核实他究竟要办存款业务还是转账业务。
按理说,转账之后,统还会再出一道凭证给储户。但是在这一案件中,这道转账凭证往往是等储户走之后,祝某将白纸取代存折放入打印机内,相应转账的文字就被打印在白纸上。最后被祝某揉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
因此,这个过程被总结为“里应外合,监守自盗”。
可怕的是,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同样里应外合,同样这些人在苏州、衢州和天台等地的银行也进行过类似的操作。
银主(储户)往往不是普通储户可能“职业”追贴息
人们还有疑问,这些人是普通储户吗?他们都是大银主,每个人都能拿出数百万元的钱款来存储。
杭州联合银行亦证实,这些人都不是联合银行原本的储户,而且绝大多数来自绍兴。
42个储户陆续赶到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文二分理处来办存款业务,都是通过固定的那几个资金掮客介绍而来,而掮客的说辞都是:那里(指文二分理处)有我朋友在。
当然这不是照顾朋友生意,玄机在于“存那里,除了国家规定利益以外,你可以直接领到贴息存款中13%的贴息部分”。
所以,当他们前来存款时,他们都是先被神神秘秘地带到银行对面的一幢楼去签订了一份“六不协议”,试想一个普通储户,会愿意签下不提前支取,不开通通兑,甚至不开通短信提醒,不查询等等承诺吗。
案发,幸亏是其中一个储户(银主)没有谨遵“六不”,而是2013年底存入,2014年2月去查询了一下,这才发现账户里的200多万元钱没有了。
而此后,有银主在钱款追回后就啥都不愿再说了。
业内人士提醒:不是国家规定利息全都没有保障
在近期国内其他地方也发生多起类似事件,仔细追究都会发现跟追逐高额利息有关。
银行业内人士说,目前储户能从银行里拿到的利息有两类。一类是银行工作人员承诺给储户的,比如国家规定利息是3.5%,银行工作人员再贴给储户1%或者1.5%,而且这部分是储户存款后直接就能提现。其实,这个贴息并不是出自银行,而是工作人员自掏腰包。
这类情况发生在商业银行比较多。据悉,商业银行在绩效考核机制上,对于员工的存款考核压力比较大,说通俗点,就是拉进多少存款跟奖励直接挂钩。所以对于工作人员来说,有时候不惜从自己的奖励中拿出一部分给储户。
像本案的利息,完全是非法贴息,由融资的邱某等人拿出钱来贴息。当银行把储户的存款转入邱某等人的账户时,邱某等人不仅要支付储户高达13%的贴息,还有掮客15-18%的介绍费,还有银行工作人员祝某3%的好处费。试想,当融资成本高达30%以上时,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银行业内人士说,其实,银行不会在国家规定利息之外拿一块钱出来贴息,所有贴息都是个人行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的拿出部分奖金,企业融资客拿出),而所有个人行为都是有风险,得不到保障的。
2014年9月11日,银监会、财政部和央行在《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里明确: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存款预期年化利率或高套预期年化利率档次;另设专门账户支付存款户高息”。
涉嫌诈骗还是盗窃?储户“消失”的钱到底谁来偿还
相比此前还有一些消失了存款的储户(银主)拿不回存款,而本案*已经追回5000多万元赃款,余下的4000多万元杭州联合银行已经先行垫付还给了储户。所以说,本案的42名储户没有损失。
但是纵观近年来类似事件,有储户甚至是公司储户大额存款在银行消失的,最终无法获赔。
这中间涉及好几个法律问题。点兵点将点ASir精英律师团成员,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小明进行了分析:
目前*是以“主罪盗窃罪”将9个案犯人移交检察院,最后罪名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查,法院的裁定。
陈松涛认为似乎更接近于“诈骗”,银行和掮客等给储户的造成的整个“氛围”都是在存钱,但是在存钱的过程中,通过银行后台悄悄改变,叫储户再输一次密码进行转账,同时又不把转账凭证交给储户,让储户一直有种错觉自己是存钱。那么,精心安排的刻意地造成这种错觉,就应该涉嫌“诈骗”了。
姜小明认为,目前警方移交检察院定为“盗窃”,认为是银行工作人员在储户存款时,利用工作之便监守自盗。
不过,等到所有案犯都归案,或者把同案犯在其他银行的几起案件都串起来调查清楚,案件的定性也是有可能发生转变的。
储户消失的钱应该由谁来赔偿?
尽管国内有判例多样,有的判银行不承担责任。但是两位律师都坚持,在此类事件上,银行脱不了干系。
案发在银行,操作是银行的工作人员,银行的机器,也许银行会把责任推至违法的工作人员身上,但是至少银行应该为自己的监管不力承担连带责任。
就像本案,杭州联合银行先行垫付也是没错的,这是银行自身理应承担的过错责任,垫付之后再找案犯去追偿。
根据目前我国刑法的量刑,像这样案值近亿元,如果是以盗窃罪论处的话估计要判无期(盗窃罪没有死刑),如果以诈骗罪论处,那就更严重了。
>>>【点击查看】更多投资理财相关资讯
上一篇:廊坊银行信用卡客服电话
下一篇:什么是国际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