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井陉矿区人民法院位于石家庄市西部山区,内设11个职能科室,3个派出人民法庭,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红房街19号
邮编:050100
传真:0311-82072937
电话:0311-82072937
监督电话:18531157123
院长邮箱:sjzjxkqfyyzxx@163.com
1、法院简介
井陉矿区人民法院位于石家庄市西部山区,下辖一乡两镇两个办事处,30个行政村,8个居民委员会,8个大型驻区企业,全区约10万人口。近年来,法院又重新装修,将审判庭建成一个大型审判庭和两个高清数字法庭,大型审判庭可容纳200余人的旁听人员,两个高清数字法庭实现了庭审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并同步刻录光盘;立案庭建设成一个200余平米的独立诉讼服务中心,包含有诉讼引导台、诉前调解室、当事人案件查询机、可将数字法庭全画面播放的庭审直播窗;信访接待中心建成一个可与最高院、省院对话的远程视频接访室;执行局建成一个执行指挥中心,可以实现执行的远程指挥和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功能;办公楼建成1个高清视频会议室、并在大厅安装6平米的全彩显示屏。2013年矿区法院被市园林局评为市级园林式单位。
2、内设机构
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内设11个职能科室,3个派出人民法庭,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
1、办公室。负责协助院领导协调政务工作,协调本院各部门工作,办理党组会、审判委员会、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办理批转、批复有关文件,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本院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文件、信息资料、档案管理、保密、保卫、后勤和办公自动化等事务性工作。
2、政治处。负责本院人事*管理和*队伍的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法院的机构编制、增减补员、工资福利、录用、调配工作,负责公务员、工勤人员、审判员、法警警衔及其他职称的考核评定工作,负责*教育、新闻发布、报导、宣传工作,承办党组决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本院内重大政治活动的组织工作。
3、立案庭。受理和审查各类告诉、申诉案件;负责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
4、刑事审判庭(含少年审判庭)。依法审理本辖区内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少年审判庭依法审理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案件和部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
5、民事审判一庭。依法审理本辖区内的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房地产案件、其它不动产案件、损害赔偿案件、劳动争议人身权案件。依法审理债权、债务案件等民事纠纷案件。
6、民事审判二庭。依法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期货、股票、金融、债权、票据案件,企业破产案件、交通运输经济纠纷等案件。负责指导人民法庭和人民调解工作。
7、行政审判庭。依法审理应由本辖区管辖的涉及土地、治安、工商、税务、卫生、文化、交通、城建等的行政案件,负责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接待和处理行政案件的来信来访,负责行政诉讼法宣传和非诉行政机关的法律咨询。
8、城市建设综合审判庭。依法审理涉及城市建设的相关案件;办理上级机关或审判机关要查报结果的案件。
9、审判监督庭(含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申诉案件的审查立案、依法审理各类再审案件。监管全院案件流程管理、司法统计、案件评查等工作。
10、执行局。(内设执行庭和综合协调处)执行局按照充分行使司法监督权和有力行使行政管理权的改革模式,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各类生效的法律文书。负责本院一审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等执行工作;负责办理复议案件的受理和执行,负责所有执行案件的登记、排期和执行听证,负责本院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以及做好其他综合协调事宜。
11、法警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配合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庭有关事项工作。维护人民法院机关秩序。
12、三个派出人民法庭:井陉矿区人民法院贾庄人民法庭、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凤山人民法庭、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微水人民法庭。
依法审理应由本辖区内管辖的民事、经济、轻微刑事案件的审理和执行。
13、派驻机构:井陉矿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察、本院工作在执法和其它工作中的行为,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中的行政违纪案件,参与案件评查、审判流程管理。负责本院“两错”案件责任追究工作。
3、审判委员会
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由9人组成。人员如下:王文忠(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亚斌(副院长)、高彦怀(副院长)、杨洞全(副院长)、张领军(纪检组组长)、程惠芳(政治处主任)、梅彦清(立案庭庭长)、时永辉(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武永萍(刑事审判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