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是依托近60年办学历史的东华理工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在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创办的,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教兼备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中文名称: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所属地区:江西省
学校类型:工科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学校代码:13432
1、办学条件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师资力量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目前在校学生8000人左右,综合排名列全国独立学院百强。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主要教师来源于校本部各个学院,任课教师49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120名,外籍教师17人。
硬件设施
学院现拥有各类实验室92个,工程训练中心1个,校外实习基地39个,并拥有众多的高精尖仪器设备。学院图书馆藏书资料丰富,拥有纸质图书70余万册,电子图书150万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6个。学院拥有实验大楼、室内体育馆、校园网等各项配套学习设施,且生活设施齐全。
2、教学成绩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学生在全国和全省各类赛事中屡创佳绩:先后获得全国写作大赛一等奖;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东南赛区总冠军,并获北京总决赛最佳辨手称号;全国英语竞赛二等奖,三等奖,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二等奖,近几年连续在全国数学建模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2015年全国英语竞赛非英语组(江西赛区)特等奖,2014年江西省测绘技能大赛第一名;同时在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江西省电子电脑、机械设计、江西省创业大赛、江西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江西省高校足球联赛等大赛中成绩优异。
3、毕业生就业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全院上下联动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程开展就业创业教育,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分别在长三角、珠三角、闽三角等地区建立实习就业基地40余个。2013年初,学院被省教育厅评为“2010-2012年度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单位”。
4、校园文化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校训
明德厚学爱国荣校
校风
实事求是 艰苦奋斗
教风
严谨治学 教书育人
学风
勤奋严谨 求实创新
5、现任领导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院长邹自力:教授,男,1963年8月出生于湖南祁东。1987年毕业于华东地质学院工程测量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中南大学硕士学位。1987年7月毕业留校任教,从事测绘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及GIS应用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历任学院学生工作秘书、团总支书记、教研室副主任、主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院长等职。硕士生导师,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教育部高职高专测绘类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理工院校成人教育研究会物理学科委员会第六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西省测绘学会理事、江西省土地学会理事、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专家库核心专家、抚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专家库首席专家。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30余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一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三项。主编教材五部,其中《国土资源与管理》教材获江西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公开发表学术专业文章50余篇。
党委书记余修日:教授,男,1963年9月出生于江西九江。毕业于华东地质学院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历任学院团总支书记、地科学院党委书记、文法与艺术学院党委书记、学生社区管委会主任、学工部部长、学工处处长等职。
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基本理论、职业技术教育学,主要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和相关教学研究等工作。近年来承担了《教育学学术前沿》、《职业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管理研究》等7门课程的本科和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7项,参与完成*科研课题2项,参编教材4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获省级科研成果奖1次。
党委副书记陈凌:副教授,男,1969年4月出生于江西乐安。1990年7月毕业留校工作,先后获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东华理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学位,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与高等教育管理工作。历任团委组织部长、学院团委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核工程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部副部长、学工处副处长等职。
副院长陈坚:副教授,男,1969年9月出生于抚州市,1991年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毕业后一直在学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历任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处教务科长,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等职。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一项;主持完成省级教研课题一项,参加省级课题多项,并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主编、参编教材各一本;参加江西省优质课程《单片微机原理及应用》建设和多项校级优质课程的建设;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0余篇;多次指导学生参加国家和省级电子制作竞赛。
副院长周仲魁:副教授,男,2004年毕业于东华理工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并留校任教,2010年7月获东华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13年9月在中南大学攻读冶金环境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历任学院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教科办主任、科研处军工科研管理科科长。2013年7月任长江学院副院长。近年来一直从事固体废物处理、微生物湿法冶金、环境生物修复等领域的科研和教学工作。主持省级科研项目3项,市厅级项目2项,作为骨干成员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国家科技部“863”计划项目1项、“973”基础研究项目1项、国际合作项目2项、国防科工局核能开发项目3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6、录取规则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1、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3、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专业分数级差。对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优先满足其专业要求。
4、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分数后等级)确定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根据相关政策,对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江苏省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清”原则。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院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组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