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文仲
臧文仲:姓臧孙名辰,“文”是他的谥号。死后又称臧文仲。春秋时鲁大夫,世袭司寇,执礼以护公室。
人物:臧文仲
又名:臧孙辰
生卒:?—前617年
谥号:文
朝代:春秋
官职:鲁卿、司寇
1、人物简介
臧文仲(?—前617年),姬姓,臧氏,名辰,称臧孙辰。臧哀伯次子,谥文,故死后又称臧文仲。春秋时鲁卿,世袭司寇,执礼以护公室。臧文仲历事鲁庄公、闵公、僖公、文公四君。曾废除关卡,以利经商,于国于民,尽职尽责。他博学而不拘常礼,较为开明,对鲁国的发展起过积极的作用。臧文仲登上鲁国政治舞台,正值齐桓始霸、齐鲁力量对比悬殊,他受命于危乱之际,负斡旋之重任。
2、如齐告籴
鲁国发生饥荒,臧文仲对鲁庄公说:“与邻国结好,取得诸侯的信任,用婚姻关系来加强它,以盟约誓言来巩固它,乃是为了应付国家的急难。铸造钟鼎宝器,贮藏珠玉财物,乃是为了救助百姓的困苦。现在国家遇到了困难,国君为何不抵押钟鼎宝器向齐国要求购买粮食呢?”庄公说:“派谁前去?”臧文仲回答说:“国家遇到饥荒而由卿大夫外出求购粮食,是古代的制度。臣充列卿位,请派臣去齐国。”于是庄公派遣臧文仲赴齐。
臧文仲的侍从说:“国君没有指派你,你却主动要求,这不是自己挑选差事去干吗?”文仲说:“贤明的人应该争当危难而谦让平易的事务,当官者应该敢于任事而不逃避危难,在高位者应该体恤百姓的忧患,这样国家才能安定。现在我不去齐国,就不是争当危难了。处于上位而不体恤百姓,当了官而又懒于理事,不是臣子侍奉国君所该做的。”
臧文仲去到齐国后,用鬯圭和玉磬向齐国求购粮食,说:“天灾流行,殃及敝国,饥荒又降临到人民中间,百姓瘠瘦羸弱,生命受到威胁。对周公、太公的祭祀无法保证,给王室的贡品也难以操办,我们国君很担心因此而获罪。所以不敢再珍惜先君的宝器,请求交换贵国积余的陈粮。这既可减轻贵国管粮人的负担,也可解救敝国的饥荒,使我们能担当向王室朝贡的职守。不但我们的国君和臣子能领受到贵国国君的恩惠,就是周公、太公和天地间的所有神祇也靠这可以继续得到祭祀。”齐人于是把粮食借给了鲁国,并退还了宝器。
3、历史记载
《国语》鲁语05
臧文仲
从者曰:“君不命吾子,吾子请之,其为选事乎?”文仲曰:“贤者急病而让夷,居官者当事不避难,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国家无违。今我不如齐,非急病也。在上不恤下,居官而惰,非事君也。”
文仲以鬯圭与玉磬如齐告籴,曰:“天灾流行,戾于弊邑,饥馑荐降,民羸几卒,大惧乏周公、太公之命祀,职贡业事之不共而获戾。不腆先君之币器,敢告滞积,以纾执事;以救弊邑,使能共职。岂唯寡君与二三臣实受君赐,其周公、太公及百辟神祇实永飨而赖之!”齐人归其玉而予之籴。
4、人物评价
《左传·文公六年》称“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才“著之话言”。《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提出“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称“立言”使“命之不长”而得以“不朽”。此处称“立言不朽”,是由臧文仲引出。
藏文仲的“立言”是伴随事功而产生的,或谋略,或进谏,或外交。《左传》载,僖公二十一年夏,鲁国大旱。鲁公欲焚巫尪求雨。臧文仲认为这不是抗旱的办法,当务之急是“修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鲁公听从他的话,果然百姓没有遭受大灾难。僖公二十六年,臧文仲与东门襄仲到楚国求援,以他国兵力战胜敌国,也有言说的一份功劳。僖公二十四年冬,周王室内乱,王使来告难。按照臧文仲的意见,鲁国前去慰问。僖公三十三年,齐国庄子来聘,臧文仲赞赏国庄子的“有礼”而且“敏”(谨慎恰当),于是劝僖公朝见齐国。又有反面的例子。僖公二十二年,邾人出师攻打鲁国。鲁公不听从臧文仲劝诫,鲁师败绩。邾人缴获鲁公的头盔,悬挂在邾国的城门上。
“立言”伴随事功而生,又有《国语·鲁语上》记载的四件事。一是“告籴于齐”。鲁国遇到饥荒,臧文仲言对庄公说:我们与四邻,“结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就是为了有困难时互相帮助。我们“铸名器,藏宝财”,就是为了百姓有困难时使用。现今国家有灾,为什么不“以名器请籴于齐”?臧文仲主动请往,齐人归还名器宝财玉而卖给鲁国粮食。虽说是“立功”,但都离不开言词的力量。二是解救卫成公。僖公二十八年,晋人执卫成公,臧文仲劝鲁僖公出面解救,说:“班相恤也,故能有亲。”从此晋更尊重鲁国,聘问时给鲁国的礼物高人一等。卫侯也派人给臧文仲礼物,遭到婉言谢绝。臧文仲的谋略提高了鲁国的地位,赢得诸侯的尊敬,功成后安守臣子本分。三是分曹地。僖公三十一年,晋文公分曹地给诸侯,鲁僖公使臧文仲前往,他听从驿站主人的话,获利最多。回国后,主动为驿站主人请赏。四是接受批评。有海鸟名叫作“爰居”,落于路东门外三日,臧文仲使国人供祭,遭到展禽的批评,他立马认错。
从这些伴随事功的“立言”看,臧文仲“立言”,一是强调合乎礼,二来强调百姓利益,三是强调本国利益,四是闻过则改。
其次,我们来看藏文仲较为单纯的“立言”。《左传》载,庄公十一年,宋国发大水,宋闵公说:“孤实不敬,天降之灾。”臧文仲称赞宋闵公归罪于自己;自称“孤”,合乎礼仪,断定宋国必盛。僖公二十年,宋襄公欲合诸侯,臧文仲说:“以欲从人,则可;以人从欲,鲜济。”文公五年秋冬之际,楚灭六与蓼二国,臧文仲听到后,感叹说:“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
再其次,臧文仲去世后,人们或把他的话当做格言。文公十七年,臧文仲已去世七年,鲁国襄仲到齐国参加盟会,回复鲁文公时引用臧文仲的话:“*偷,必死。”次年齐懿公被杀。文公十八年,鲁大史克以臧文仲的“立言”论证“事君之礼”。可见臧文仲“立言”影响深远。
从上述臧文仲的“立言”可知,所谓臧文仲“言得其要,理足可传”,是因为话说到要点上,或在现实中发生效益,或他人期望其在将来的现实中发生效益。从形式上来说,臧文仲“立言”的最高境界,是具有从特殊到普遍概括的意义,实现了从具体到概括,展现出超越时空界限的适用性,所以韩愈称赞臧孙辰是“以道鸣者”。
从语言的表达来说,琅琅上口则有利于流传,史载臧文仲言以及藏文仲本人在“立言”时所引用的话语,也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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