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逸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旌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成立,总部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为主的产业集团。2018年2月10日,上海旌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孔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向上海普陀警方投案自首。2018年3月19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普陀**依法对旌逸集团实际掌控人孔某及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谢某、钱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予以逮捕。
1、公司简介
旌逸集团
上海旌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旌逸集团”),是一家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为主的集团。企业主要从事金融投资、汽车贸易、房产开发、光电高科、国际贸易等,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注册资本实收5000万。
2、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
3、公司发展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涵盖各类业务操作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及运营模式,同时具备完善的产品存续期管理服务,不断提升产品研发及市场竞争能力,企业同时对产品风险进行严格把控,为投资人创造安全的投资环境奠定基础。目前公司已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正式挂牌并致力拓展上海P2B市场,是*阶层的资产管理伙伴。
旌逸集团现拥有40多家分部及网点,旗下有旌逸财富、人宇资产、旌逸名车汇、旌逸温州汽车城、福建鑫泰光电等分公司子公司,同时面向全国3个省份已投资了多个项目,未来旌逸集团计划将在杭州、宁波、重庆等城市投资启动新项目,在全国拓展更多的省份。
4、企业事件
投案自首
2018年2月10日,上海旌逸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孔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向上海普陀警方投案自首。
旌逸集团
实际掌控人被逮捕
2018年3月19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普陀**依法对旌逸集团实际掌控人孔某及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谢某、钱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予以逮捕。
警方查明,自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孔某(曾于2008年因盗窃罪被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伙同谢某等人组建旌逸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通过线上发布广告和线下开设门店,公开宣传并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售“单季盈”、“年年盈”等高息理财产品,以年化收益率8.4%至16.2%的高额利润为诱饵,由旌逸集团许下不可撤销的回购承诺,借助委托租赁的形式诱使投资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签订委托租赁合同,将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委托“万悦租赁”等关联公司用于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截至案发,旌逸集团非法吸收资金约人民币130余亿元,均被转入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银行账户支配使用。
经查证,孔某等人通过旌逸集团,在全国多地使用少量非法集资来的钱款投资食品凉茶、光伏发电、商场酒店、汽车租赁等行业,同时花费巨资投入到公司的虚假宣传,宣称其产业价值高于原价值数十倍乃至百倍,以此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吸引更多社会群众参与。孔某等人将大部分非法吸收的资金用于归还公众前期的本金和利息,以此制造集团投资盈利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其他主要用于维持集团高管的高额年薪和运营成本。此外,孔某还将部分非法获取的资金用于购置豪车、名表、参与赌博等个人挥霍,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难以维系运作和兑付本息。
警方提醒市民群众,投资理财需谨慎,切莫贪图眼前的“高收益”而抱有侥幸心理冒险投资,以免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同时,警方将依法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提示相关投资受损人尽快向警方报案,合理、合法表达诉求,配合警方开展侦查取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