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大米”试验违规 相关责任人被撤职
12月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发布的“金稻”事件调查报告称,转基因检测违反了相关规定、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相关责任人已被撤职。上述组织就此次事件的不利影响向公众道歉。
据调查,项目中使用的“金米”是未经申报和批准从国外引进的,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伦理审批和知情同意通知过程中,该项目故意隐瞒转基因水稻用于实验,未向学生家长提供完全知情同意,违反了卫生部《人类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科学研究的伦理原则,导致学术不端。项目主要当事人在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调查时,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严重侵犯了科研诚信。
根据调查通知,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家科技计划执行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妇幼营养办公室主任印石安被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撤职,技术职称由二级研究员降为三级研究员。结果,他三年内不被允许主持科研,他的博士生导师资格被取消,他的党委决定撤销他在党内的职务。浙江省卫生厅党组决定撤销王印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科技厅厅长职务,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决定撤销王印王印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职务,撤销其二级研究员推荐资格、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和伦理委员会委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职称晋升评委会工作。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党委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鉴于胡在课题实验现场管理和工作中的疏忽,湖南省疾控中心决定免去胡的课题实验室副主任兼主任职务。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决定对他的党提出警告。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示,他们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监管,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科研诚信、职业道德和医德教育。
2012年8月,塔夫茨大学的唐·文光等人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金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儿童维生素A补充剂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一样有效”的研究论文。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绿色和平组织立即指责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大米对中国6至8岁的儿童进行人体试验,这引起了轩然大波。
调查表明,“金米”试验属于唐主持的“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等效物研究”项目。该项目的内容是研究儿童对菠菜、金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类胡萝卜素的吸收和转化为维生素a的效率,并探索预防儿童维生素a缺乏的方法。2008年,该项目从浙江转移到湖南,并与湖南印石安的一个国内项目合并。实验于当年5月20日至6月23日在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进行。将80名儿童随机分为三组,其中一组中的25名儿童在6月2日午餐时吃了60克“金米”。研究小组为学生的家长和监护人举行了一次知情的简报会,但没有具体说明转基因“金大米”将被用于实验。在简报会上,只发布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供签字,这一页的内容没有提到受试者正在吃“转基因大米”和“金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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