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只绿孔雀逼停10亿水电项目?案件双方均上诉,环评留隐患
前不久,“云南绿孔雀案”一审判决公布,卡萨姆河一级水电站项目被判“立即停止”。当时,媒体充斥着“500只绿色孔雀*停止10亿元的水电工程”的报道。
然而,原被告和被告都有自己的遗憾。对被告来说,已经投资10亿元的大型项目按下了暂停按钮,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原告来说,根据这一判决,甲沙江一级水电站并没有永久关闭,“绿孔雀战役”还没有取得最后胜利。
最近,《中国科学报》从两个最初的被告那里了解到,该案件再次激增,双方都提出了上诉。
一些知情人士透露,环境影响评估是“绿孔雀案”一审遗留问题之一。
绿孔雀雄鸟壮宋啸为画
不该发生的悲剧
2008年,金沙江一级水电站项目即将启动。然而,该项目相当大一部分的淹没区位于当时的恐龙河国家自然保护区。
同年5月,恐龙河保护区迎来了大规模的保护区调整。800多公顷核心区域(最重要和最严格保护的区域)已经减少。2010年10月,保护区进一步减少了约60公顷。
切断储备区将被卡萨姆河一级水电站和其他几个水电项目所用的水库淹没。
该项目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似乎已经被扫除。如果五年后,一个年轻人没有意外地看到一只绿孔雀的羽毛,甲沙江一级水电站的建设过程就会这样继续下去。
2013年,顾伯坚在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攻读硕士学位。他的导师安排他在云南省红河流域绿汁河谷的季雨林中进行植被调查。当地村民拿出一根美丽的金线羽毛,告诉他有野生孔雀。同时,他被告知水电站将很快在这里建成。
石羊河流域绿孔雀栖息地顾伯坚
作为一名对保护生物学非常感兴趣的研究生,顾伯建了解绿孔雀的价值,也知道修复水电站对绿孔雀和这片季风森林意味着什么。
绿孔雀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国只有不到500只。
大多数中国人对孔雀的印象来自来自外国的蓝色孔雀。然而,尽管中国的本土物种绿孔雀同样美丽,但由于栖息地的破坏、偷猎和杀戮,它极其罕见,很少有人亲眼见过它。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顾伯坚联系了各地的专家和机构。直到2017年,野生中国和自然之友等非*环境组织都表示愿意为绿孔雀“脱颖而出”。
为了防止水电站淹没绿孔雀栖息地,自然之友发起了该国首起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和预防性环境的公益诉讼。所谓“预防性”诉讼是指通过诉讼手段阻止可能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项目或行动的启动,以避免环境损害的实际发生。
经过长时间的争议,2020年3月20日,下达了“云南绿孔雀案”一审判决,金沙江一级水电站项目被判“立即停止”。被告按照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后,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重启水电站建设。
对于被告新平公司和原告的自然之友来说,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结局。
在顾伯坚看来,“这是一场不应该发生的悲剧。”本案之所以会发展到今天的尴尬局面,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缺陷是分不开的。
两份环评报告为水电站铺平了道路。
2008年恐龙河保护区转移的成功完成与环境影响评价和生物多样性评价密切相关。
根据《云南省地方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应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不损害生物多样性。因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需要调整地方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的,还需出具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影响的专项论证报告。
然而,令原告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困惑的是,《恐龙河*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报告》明确表示,此次调整将对绿孔雀和另一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腹角雉产生适度影响,但相关环评已获通过。
至少有30种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动植物的恐龙河保护区,已经从核心区砍掉了800多公顷。
此后,金沙江一级水电站淹没区避开了保护区的保护范围。2014年8月,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获得批准。
“前保护区的两个转移区相当于给项目建设和项目环境评估一个合法的‘通行证’。”张伯驹说。
对转让区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减少保护区面积——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通过。两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为卡萨姆河一级水电站铺平了道路。
对张伯驹来说,这不是第一次看到类似的例行公事。
2009年,为了给当时被称为“重庆一号工程”的重庆小南海水电站项目让路,长江上游国家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调整了保护区下游22.5公里的区域,一些核心区域被降级。
当时,一些鱼类专家提出了反对意见,一些人还写了论文解释为什么不可能在这里建站和修坝。但到了第二年,准备金被“调整”。"转移区的相关签署者也包括提出反对意见的生态专家. "
“我们的自然之友和其他环境保护组织已经尽最大努力推迟该项目。2012年,该项目因以下原因被环境保护部停止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是合法的,但结论是不真实的。
在本案中,环评单位是否应承担相应的环境民事责任,已成为绿孔雀案中争议的重要焦点之一。
在甲沙江一级水电站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绿孔雀的文字并不多。
“在实地调查中没有发现动物(绿孔雀)活动,但有动物活动的痕迹...(工程学)不会影响这个物种在当地的生存和繁殖。”
承担环境评估工作的昆明设计院声称自己没有亲眼看到绿孔雀。然而,在法庭上,原告出示了大量的图片和视频资料,上面有绿孔雀觅食、求爱和沙滩浴场的各种生活场景。
绿孔雀就在那里。为什么环境影响评估机构看不到它?
项目涉及的绿汁河、石羊河和其他流域是封闭的河谷,绵延数十甚至数百公里,没有道路、船只或桥梁。没有漂流、攀岩等“非凡”手段的帮助,很难知道在无尽的绿色下面隐藏着什么稀有的鸟兽和奇异的花草。
为了获得诉讼所需的证据,自然之友等几个非*环保组织在国内知名漂流专家、张的带领下,组织专家、学者、摄影师、律师在相关地区进行调查取证。
面对严酷的自然,这些“自然之友”也没有特别的免疫力。要登上名为“绿孔雀”的漂流艇,人们必须忍受烈日和皮肤爆炸的痛苦,以及被急流和急流掀翻的危险。
绘画的自然之友
2017年8月底,一群人第一次漂流到绿汁河谷的无人区。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该团队植物专家刘健发现,这里有大量珍稀植物秦岭苏铁。
这是他们的研究小组在2015年刚刚命名的一个新物种,它的濒危程度是“极其危险的”。
绿汁河谷季雨林中的陈苏铁
同年12月底,漂流队又去石羊河进行了一次考察。在这里,许多人第一次听到了绿孔雀的鸣叫。在接下来的几次检查中,他们进一步拍摄了大量的绿孔雀图像。
"如果水电站建成,像这样的山谷将淹没近100公里."顾伯坚说。
没有证据表明被告环评单位昆明设计院也进行了如此困难的实地调查。
《环境影响报告》指出:"由于时间限制和野生动物的特点,隐蔽性较强的鸟类和其他动物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实地观察得出令人满意的结论."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明确认定“原告的自然之友的证据足以证明甲沙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对绿孔雀栖息地和陈苏铁生长具有重大风险”同时,认为现有证据不能支持昆明设计院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违法行为,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判决的含义是,当年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包含重大的不准确和缺陷,但程序是合法的。
“付钱让人说出真相有什么意义?”
在我国,行政机关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限制主要是程序性审查,这意味着很难控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实际能达到什么程度。
环境影响评价各方更容易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真正调查一个地区的资源背景和保护需求却非常困难。
绿孔雀或陈的苏铁,珍稀野生动植物往往藏在人迹罕至的地方。为了证实它们的存在,我们需要一个不怕困难的调查,一个专业敏锐的眼睛和高度自觉的意识。当然,资金和人力成本更高。
王(化名)是一所大学的生态学副教授,在环境影响评价和生物多样性评价方面有着多年的经验,对此深有感触。
几年前,一个项目的生态调查被邀请公开招标。王报价在15万至16万元之间,没有与另一家报价在10万元的单位竞争。
“10万美元我做不到。”他说。
“实地考察不应少于6-8次,覆盖所有季节,达到90%的调查精度,以便全面、客观地反映当地情况。这些都需要钱,有时找到另外五种鸟类的成本要高几倍。”
“在环境影响评价和生物多样性评价上压缩资金,根本不能聘请真正的专家。但你认为从建筑的角度来看,付钱给人说实话的目的是什么?”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常由建设单位出资,技术单位委托。“从系统设计来看,环境影响评价更具依赖性。由于建设单位作为委托方,向环评机构支付了环评文件的制作费用,主观上仍想推广项目,委托方将对环评机构施加一定的影响。”上海市环境法律师张说。
“许多环境影响评估带有倾向性,甚至是走过场。参与环境影响评估的科学家也将被枪毙。”王·说:“有时你做严格的科学检查,这不符合别人的要求,所以你不能直接做,甚至将来你也不能参加会议。”
此外,环境影响评估是一个重视专业职称的领域。一些具有甲级资质的环评单位特别重视专家组成员的高级职称,但对具体专业的要求相对宽松王说:“当一些‘专家’到达现场时,他们对植物、动物和生态一无所知,所以他们按照项目要求写了一份报告并交了上去
讲“真理”的年轻科学研究人员
“他是专家吗?什么标题?他的证词可信吗?”
审判后,顾伯坚从他的同伴那里得知,他作为专家证人的身份受到了被告的“质疑”。
在媒体报道中,顾伯坚是中国最后一只绿孔雀完整栖息地的发现者,也是绿孔雀生存危机的“揭发者”。但在法庭上,28岁,硕士毕业,作为一名合同工,他似乎不够权威。
顾伯坚2015年毕业,获得硕士学位。由于绿孔雀和其他生态保护问题,他推迟了阅读博客的时间。2018年审判开始时,他仍在版纳植物园做科普工作的合同工。现在他是复旦大学保护生物学的博士生。
除顾伯坚外,原告的另一名专家证人刘坚是昆明植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专家助理王建是红河大学动物学系副教授。他们两人都因“头衔太低”和“太年轻”而被被告审问。
但在法庭上,张伯驹看着这些年轻人的表现,充满了欣赏和感激。
刘健出庭作证:鹿子江流域分布着数以千计的*保护植物“陈苏铁”,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发现的这种植物数量最多的地区。被告的水电项目将对洪水地区的苏铁种群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被告问:苏铁可以移植吗?
刘健回答说:按理说,所有的植物都可以移植。
被告又问:既然移植是可能的,请告诉我如果进行移植会发生什么?
刘健说,移植苏铁有三大困难。首先,在如此大的面积上,我们在哪里能找到土壤酸碱度、湿度和树冠密度相同的栖息地?其次,作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陈的苏铁不能少种移植。我们需要很长的时间进行调查研究,才能确定这里到底有多少株陈苏铁。第三,许多苏铁生长在悬崖和岩石缝隙中。如果我们想把它们挖出来,我们可能不得不打碎岩石,但是如果我们打碎岩石,苏铁可能会死掉。因此,如何把苏州钢铁厂全部拆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这场对抗决定了审判的方向。在此之前,原被告一直在争论水下区域对绿孔雀来说是否是不可替代的。我们不能让绿孔雀移动吗?你不能被抚养吗?因为这些问题很难回答,审判一度陷入僵局。
但是,刘健的证词证明,无论绿孔雀能不能动,都很难动成千上万株*保护植物——陈铁树。
“我认为这些年轻的研究人员做了非常专业的工作。他们不会说这样做是错的或不好的,也不会混淆他们的情感和观点。他们只是把事实和推理摆出来。”张伯驹说,“我认为这是一个专家和科学成就。”
相反,有更多发言权的专家不愿意发表公开声明。
其他科学家保持沉默。
张伯驹说,他们不愿意邀请更多的“资深”专家参加。“然而,一些在这一领域拥有相对更多资源和发言权的科学家不愿意参与或发表公开声明。”
在为另一个保护区比赛的过程中,他曾经问一位老先生,“你是这个行业的领导者,为什么你不能出来说点什么?”另一个回答道:“你知道,我必须考虑我培养的这些年轻教师。”
在“绿孔雀案”中,一些科学家以相对沉默的方式给予了支持。近30年来中国濒危绿孔雀的现状和分布变化?2017年《云南省元江上游石羊河流域不同季节绿孔雀觅食地选择》等论文已成为诉讼证据链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试图联系其中一家报纸的记者,但另一家报纸拒绝了采访,理由是他没有该单位的授权。
“我非常理解。”张伯驹说。
“即使他们不说出来,这些科学研究成果已经可以支持我们做很多工作了。”
“拥有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是保护行动和公益事业的良好支撑。没有必要让每个人都站起来。”
其他有影响力的鸟类学家不同意他们的行为,他们说:“不要把水电站和绿孔雀保护对立起来。”
然而,水电站的建设将淹没绿孔雀的栖息地。怎么会是“不反对”?张伯驹想不起来。
后来他了解到,这些学者的意思是,绿色孔雀可以被人工繁殖或移走,并“从其他地方保护起来”
科学家的作用至关重要
无论是环境影响评价还是环境公益诉讼,科学家在环境保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7年,《中国科学报》采访了云南大学的一位动物生态学专家。他说,包括绿孔雀在内的大多数濒危物种研究机构几乎没有资金,导致研究数据滞后且粗糙。这给濒危物种的保护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整个评估系统不在我们这边."
王还透露,他虽然工作了30多年,但由于“主要从事宏观科学研究,很少发表高质量的分子实验研究论文”,职称一直停留在“副教授”的位置。
近年来,保护行动的发展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迫使相关科研工作投入。
2018年6月,一项为期四年的中国绿色孔雀调查完成。绿孔雀的数量在哪里?这些种群是如何迁移和扩散的?这些过去看不清楚的图片,现在被勾画出来了,并且变得越来越清晰。
这次调查的野生绿孔雀数量只有194到248只。专家估计,全国绿孔雀的数量可能不到500只。绝大多数绿孔雀种群正在萎缩,只有楚雄自治州双柏县和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的种群保持相对稳定并略有增长。
两县绿孔雀数量超过全国总数的60%,是中国绿孔雀分布的核心区域。
如果甲沙江一级水电站蓄水,位于新平县和双柏县交界处的石羊河和鹿直河的大峡谷将被淹没。这个区域是绿孔雀核心分布区的核心。
根据现有的判决,水电站的建设只是“暂时”暂停,现在两名原被告都提出了上诉。
目前还不清楚甲沙江一级水电站是重启调整计划还是永久停工。
绿孔雀公益诉讼亮点
* 2017年3月30日,自然之友联合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和野生中国向环境保护部发出紧急提案函,提议暂停金沙江一级水电站项目,拯救濒危物种绿孔雀的最后一个完整栖息地。这封信也抄送给了国家林业局。
* 2017年4月18日,自然之友、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和野生中国向水利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了一封题为“暂停红河流域水利工程,拯救濒危物种绿孔雀最后一个完整栖息地”的紧急建议书。
* 2017年6月5日,自然之友与野生中国、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和国家生态与绿孔雀保护专家在昆明联合举办了“红河中上游绿孔雀及其栖息地保护专家研讨会”。
* 2017年7月12日,自然之友将起诉材料邮寄至魏初中级人民法院。
* 2017年8月14日,被魏初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 2017年8月21日至27日,自然与野生中国之友组织多名植物专家在红河中上游的绿汁河谷开展了生物多样性调查。调查发现了绿孔雀的羽毛、脚印和粪便,以及珍贵的植物物种,如中国苏铁和非常少的种群。
* 2017年9月20日,自然之友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裁定云南绿孔雀栖息地保护案将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2017年12月24日至31日,自然之友会同野生中国组织多名专家对红河中上游的石羊河流域进行漂流考察,调查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调查发现了大型绿色孔雀、原始热带季风森林和各种珍贵保护物种的足迹,并在石羊河和鹿志河河段安装了红外摄像机。
* 2018年8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绿孔雀案。
* 2018年12月10日,自然之友作为原告和两名被告,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法院取得的证据进行了质证,并提交了专家的补充意见。
* 2020年3月20日上午,自然之友接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今日送达判决书”。新华社发表了一篇关于“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一审判决的特别报道。
* 2020年3月25日,自然之友、山水自然保护中心、野生中国和阿拉善SEE基金会向生态环境部发送了一封建议书和一封公开信,内容涉及永久关闭甲沙江一级水电站和保护绿孔雀栖息地。这封信被抄送给了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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