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激励, 调动科研人员开展科普创作的积极性
内容摘要
科学家创作科普作品是中国科学界的一个良好传统,也是当今科研人员参与科普的一种常见方式。近年来,随着科普与科学研究的结合越来越紧密,许多科研人员通过编辑书籍、撰写文章、参与科普电影和节目的制作,参与科普创作,创作出许多优秀的科普作品,丰富了科普创作队伍。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科研人员对科普和科普创作的参与主要是被动的,自主自发的科普创作动机不够强烈。因此,如何通过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提高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创作的积极性,让他们加入团队,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是一个需要思考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首先,热情是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创作的重要动力
心理学研究表明,热情是人类行为的驱动力,它能使人的认知、情感、意志等心理成分处于兴奋和活跃的状态,从而使人的智力、体力和能力能充分发挥其活力。热情需要被激发和激发,遵循“需要→动机→行为→目标”的心理机制。在一定的能力条件下,一个人的热情越高,成就就越大。
同样,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和科普创作也是需要被激励的行为,也遵循由热情产生的心理机制。因此,要动员科研人员进行科普创作,首先要考虑的是科普创作已经成为科研人员的一种内在需求。在需求的驱动下,科学研究者被鼓励创造科普创作,从而引发科普创作的特定行为。与此同时,应该鼓励科研人员将科普创作纳入个人发展目标。因为目标是行动结果的高级反映,它可以促进人们的需求转化为动力,并对人们的行为起到引导和鼓励作用。因此,科研人员对主动承担科普社会责任和开展科普创作的需求水平越高,目标越明确,动力越强,其内在动力越大,科研人员在科普创作中的积极性就越高、越持久。
二、当前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创作的激励环境和现状
激励是调动人们积极性的必要手段。动员科研人员从事科普工作,开展科普创作,需要适当有效的激励作为保障。自2006年实施《国家科学质量行动计划》以来,随着高校和科研机构投入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科研人员参与到科学普及中来。为了调动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部门和社会组织通过奖励和表彰等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激励。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工作和科普创作的积极性。
目前,在科普创作领域,奖励激励是激励科研人员的主要手段。其中不乏高水平的国家奖项。中国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设有科普奖,表彰优秀的科普图书和影视作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重。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是国家奖励办公室批准的科普创作领域的最高奖项。它每两年评选一次,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精神奖是主要奖项。科技部每年评选的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也是国家荣誉,主要以精神奖励为主。此外,例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全国青少年推荐了100种优秀书籍,国家图书馆的金文图书奖也有科普书籍。虽然在“三百”原创图书奖和中国*出版奖等重要图书出版奖项中,没有专门的科普类奖项,但也偶尔有科普类图书入围。因此,这些奖项对调动科研人员开展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具有实际作用。
然而,我国拥有一支庞大的科研队伍,对科普创作的激励覆盖面和范围毕竟有限。此外,大部分获奖不能纳入科研绩效评估,也不能支持科研人员的专业发展。因此,仅仅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是不够的。
因此,在科普创作领域的奖励仍然是孤立和动员的,与科学研究人员的职业发展没有联系。科普创作不能成为科研人员的内在需求。科学研究人员无法产生创造性动机,也不会为科普创作设定目标和愿景。虽然近年来许多社会团体一再呼吁改善这种消极的激励环境,但事实上情况并没有多大变化。
2017年,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对科研人员科普创作的调查结果也显示,45.69%的受访者认为,为了促进更多的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创作,最重要的支持是加强激励机制建设(见表1)。
在强化激励机制方面,设立科普创作基金、提高科普创作报酬、加大*对科普创作的激励、将科普创作纳入绩效考核等都被视为非常重要的方面(见表2)。
在此次调研和访谈中,金勇院士、范志红博士和朱定珍研究员均建议设立*和部级科普创作奖,以鼓励更多的青年科研人员从事科普创作。苗忠荣教授指出,要建立决策层机制,鼓励科研人员特别是青年科研人员进行科普工作。即把科普工作纳入竞争机制,作为企业评估的标准之一,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它也解决了许多科研人员提出的“科普创作影响自身工作”或“不纳入自身工作评价范围”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了科研人员做课题的动机问题。
可见,科研人员从事科普工作的激励机制还很不完善。虽然科学研究人员,尤其是年轻的科学研究人员,可以从暂时的热情开始,但如果他们的热情长期得不到保护,那将是不可持续的。
三、鼓励科研人员从事科普创作的主要对策和建议
首先,我们将继续加强奖励激励。加强高标准科普创作奖建设,适当扩大奖励范围,确保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重;一定比例的国家科技项目和人才奖留给科普创作者。
二是加强对基金项目的激励。科协有关部门应与文化部、科技部等有关部委共同讨论设立科普创作基金,重点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的科普主题创作,加大对科普创作的支持和孵化力度,支持科研人员参与科普创作。
第三是加强物质激励。有关部门应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支持科普创作产业化,促进科普创作科研人员的物质收入。
第四,继续呼吁将科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并通过多种方式继续发声,呼吁有关部门将科普创作纳入科研人员业务考核标准,从根本上解决科研人员科普创作缺乏动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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