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性奴案件真相
如今的社会真是有些可怕,因为什么样子的人都有,有的人真是禽兽不如啊!就像福州性奴案件其中的犯罪男子一样,竟然*两名女子在狗窖里,房租长期发泄性欲的工具,并且其中还有一名是未成年少女,简直就是禽兽不如啊!下面一起来看看福州性奴案件真相究竟如何。
一、福州性奴案件
案件名称:7·29福州狗窖性奴案
事件时间:2013年7月29日
案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狗场地窖)
犯罪人:郭某(男)
受害人:小丽(女)、曹某(女)
说起福州性奴案件,发生在2013年,巨兽福州的一名男子竟然长期*两名女子当做性奴,长期用来发泄欲望!一个是15岁的未成年少女,一个是夜场桑拿女子,福州某演艺公司老板将两名女子拘禁在晋安区新店镇一个偏僻狗场地窖里,准备当作长期发泄性欲的工具。虽然说比不上日本最变态绫濑水泥杀人案那么变态,但是*两名字当做性奴实在是禽兽不如!
福州性奴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郭某,1965年生,河南省孟津县人,高中文化。来福州后,他与妻子在琴亭高架桥附近租了套间,成立一家演艺公司。据郭某交代,当年7月,他租下农科院后山一个院子养狗,叫人在院里及屋里各挖了一个地窖,准备养蛇、变色龙等冷血动物。7月28日晚,他在睡觉前突然想要把小丽及曹某骗到狗场关起来,作长期的泄欲工具,简直和江西修水轮奸案一样丧心病狂!
第二天上午,他打电话给曹某,说要带她到后山高尔夫球场玩,并承诺给她1000元补偿。当天中午,他以演出为由将小丽骗到后山,关进地窖,然后开车去接曹某。到了狗场,他准备与曹某发生性关系时,突然想起小丽,于是将小丽从地窖里放出来,让她坐在旁边观看,好好“学习”,否则就打她。事后,他没有让曹某穿衣服,并让小丽去隔壁洗澡,洗完澡也不要穿衣服。其间,他将曹某关进地窖,返回屋里要求与小丽发生性关系。小丽说自己正在生理期,只同意穿着衣服抱抱。这时,他接到一个电话要离开了,就将小丽关进地窖。
当晚8点,他回到狗场时发现小丽跑了,他回屋睡到凌晨2点多,听到外面有很多人,就拿走小丽和曹某的手机逃跑。结果,当他逃到晋江时,被当地*机关抓获。强奸人就算了,还让未成年人旁边观看学习,道德何在?曾经轰动一时的福州狗窖性奴案近日宣判,郭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强奸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被晋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福州性奴案件判决后郭某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二、犯罪嫌疑人妻子长得很漂亮
“现在社会这么开放,很难想象他会做出如此行为。”一位熟悉郭某的人士说,郭某性格外向,嘴巴很能说,平时接触的男男女女很多,其中有不少靓丽女子,而且其妻子也很漂亮,做出这种疯狂的事,真是想不到。
据介绍,郭某妻子也是外地人,两人在福州没固定住所,经济条件一般。郭某的传媒工作室规模不大,只雇请了几个人。郭某开的车子是一辆二手车,租用的狗场价钱也很便宜,里面养的狗都是一些流浪狗。
福州一传媒工作室老板郭某,在租用的狗场内挖了两处地窖,先后将两名女子拘禁在地窖中打算作为性奴工具一事,引来轩然大波。案发后,拘禁女子的狗场地窖已被填平荒弃。然而,周边的养狗场依然不少,引发部分市民担忧。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位于福州晋安区省农科院研究所后山的案发地四周,对开设在深山处的众多犬类养殖场进行一番调查,发现大多狗场犬舍未经相关部门审批,随便租个场地就能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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