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别把“在校生育可报销”想歪了
医疗保险覆盖学校分娩是件好事。毕竟,保障是公共服务的实施,生与死的选择是独立的。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南昌市辖区内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000元及剖腹产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在学校出生的孩子可以报销”的消息引起了轰动。支持者说这是人之常情,反对者质疑“变相鼓励学校生育”,而我更同意前者。
随着教育部2005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中“大学生结婚后辍学”条款的废除,各大高校逐步放宽了结婚禁令,承认结婚是大学生作为适龄公民的基本权利。生育和婚姻在逻辑上是联系在一起的,两者都是自然的*。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2007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是为“妥善解决高等学校学生计划生育相关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而专门制定的。因此,南昌市是第一个推出符合法律法规的“在校儿童医疗保险”的城市。这没什么错。
保障公民权益和实施公共服务得不到保障,而生活与否是一个独立的选择。大学生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与普通城镇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这是正常的权利保障,不是变相的鼓励。此外,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公民,大学生应该有足够的理性做出判断和控制自己的权利。对于那些没有意愿生孩子的已婚大学生来说,这项政策很难让他们放下真正的负担和担忧,改变自己的决定以获得保险,但它可以给那些真正去做产科手术的大学生带来实际帮助和风险分担。
正如这篇报道进入了公众的视野,质疑“不道德”和“忽视学习”是不可避免的。许多人对在校期间怀孕和生育女大学生的行为一直抱有偏见和歧视。他们在道德高地被指责戴着“有色眼镜”。这可能是无意识的伤害。南昌的相关做法不仅“填补”了这一群体的权利空缺,也发出了积极的信号:他们应该享有平等的政策关怀和社会尊重。
每种颜色都应该盛开。不要在阳光下只留下黑色和白色。女大学生在校生育并纳入医疗保险的政策值得肯定、改进和推广。(□杨迪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大学生评论大赛)(原标题:“不要过多考虑“在校分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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