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试行高校财务总监派出制
科普小知识2022-10-22 19: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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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尹晓军)日前,记者从甘肃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我省将在省属高校试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并选派三名财务总监到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和甘肃政法大学挂职,任期一年。
甘肃省规定,省级高校财务总监由省教育厅派出,负责日常管理。他们将担任不同的职务,任期一年。他们必须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熟悉高校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学校财务管理,并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相关工作的正处级*。
甘肃强调,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基础会计管理、财务运营管理、财务决策、财务风险控制、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意见监督等职责,有权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监督重大决策和财务法律法规的执行,设立财务会计机构,向会计人员提供建议,共同签署大额资金。(原职称:甘肃试点大学财务总监委派制实行异地聘任,任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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