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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2月24日起举行

科普小知识2022-10-26 0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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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2月24日起举行

信息地图。孙文潭摄影展望中国摄影

新华社9月5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发布了《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了2017年研究生招生政策,并确认2017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将于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举行。

教育部要求各招生单位和相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强化考试招生服务。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从9月19日至23日,每个研究生招生单位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回答大多数考生提出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优化网上申报系统,强化信息核查和初审服务功能,加强协助和指导提示,帮助考生准确、方便地填写。

三是做好考试中心的安排和考试的组织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综合保障,努力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考虑到近年来研究生考试和招生改革的不断深化,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相关政策的变化。一是从2017年开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医学学位硕士学位初试的考试科目将分别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设置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统一考试科目(分为中西医两类),医学学位专业课程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独立设置。同时,在转学录取阶段,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考生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转学到其他专业,而申请其他专业(包括医学学位)的考生不能转学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第二,为了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参军的优惠政策,鼓励更多高素质的大学生参军,2017年将继续安排5000名“退役大学生”的专项计划,比去年增加39所高校的招生人数,进一步明确报考条件。

三是进一步规范分科招生,明确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区等限制分科招生范围。,也不得设定其他歧视性条件。具体招生政策要求考生认真阅读《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如有疑问,可及时咨询相关招生单位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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