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等20所高校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独立考试的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授权独立考试单位名单的通知》。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内的20所大学被允许对学位授权进行独立审查。
图片来源:教育部,韦偃教育公开号码
《意见》指出,高校学位授权独立考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学位授权考试改革的重要内容。高等学校要坚持“服务需求、质量保证、前瞻性导向、标准化、安全”的原则,开展独立的学位授权审查,适应国家发展需要,体现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水平,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他们不仅要有标准化的程序,科学的严谨,而且要稳定有序,避免匆忙开会。
据悉,学位授权独立考试分为新增《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下简称《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新增《学科目录》外的跨学科学科,以及现有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学位授权点的调整应按照动态调整办法的规定进行。
《意见》明确指出,新增加的独立评审学位授权点必须是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中已包含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高等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应当公开,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查。在此期间可以进行修改。
《意见》要求高校制定新的学位授权点标准,该标准必须高于申请国内同类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基本要求。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办法》和《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学位授权审核的实施办法,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查。本单位建立的自查程序应当规范、科学、透明。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新学位授权点的申请进行逐一表决,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的视为通过。《意见》对独立评审过程和国内外同行专家论证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高等学校应合理控制独立审批的速度。根据科技发展的前沿趋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本单位学科的基本情况和资源配置能力,新学位授权点应统筹考虑。新的博士学位授权点数量每年不得超过本单位现有博士学位点数量的5%。高等学校在探索建立新的跨学科学位授权点时必须严格控制。属于跨学科的人才培养项目,可以设置两个学科的,不应设置为跨学科的学科。增加跨学科学位授权点时,还应征求本单位其他跨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意见。
同时,《意见》明确规定,高校应加强新增学位授权点的质量管理,高校应独立审核新增学位授权点,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的专项评估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