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葆桢故居
沈葆桢故居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沈葆桢故居位于宫巷西段北侧的宫巷11号(现26号)。始建于明天启年间,数次易主。清同治年间,由时任江西巡抚的沈葆桢购置并加以修葺,现为沈家后裔住宅。
为明代民居,坐北向南,周围封火墙,总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中轴线自南而北,依次为门头房、厅堂、正座、藏书楼。
门前两侧有高耸马头墙,门头房面阔五间,进深用三柱,穿斗式木构架,双坡顶,门房正中有插屏门。
二进厅堂,穿斗式减柱造木构架,双坡顶。
堂前为宽敞庭院,周以回廊(排放执事牌)。堂上正中黑底金字对联日:“诗礼传家;文章*。”
三进,正座面阔五间,进深用七柱,穿斗式木构架,双坡顶。
中分前后厅,前厅堂上正中有对联为:“兄弟睦,家之肥;子孙贤,族乃大。”左右厢房亦分前后房。
后厅过覆龟亭为双层藏书楼。亭两侧有小天井、廊房。进与进之间的过道上方联接均有覆龟亭,靠东侧各进均有小门通连林聪彝故居,各进均用封火墙阻隔防护。中轴线建筑左右侧,另有隔墙外花厅、书斋、厨房等附属建筑,且自成院落。
正座前后廊两侧,均设小门与附属建筑相通。各进门窗、户扇以及构架上斗拱、雕刻均朴实、规整。
建于明天启年间(1621~1627年),后数易其主。
清同治年间(1862~1874年)为沈葆桢所有。
1988年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6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作为“三坊七巷和朱紫坊建筑群”的一部分,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沈葆桢(1820年—1879年),原名沈振宗,字幼丹,又字翰宇,汉族,福建侯官(今福建福州)人。 晚清时期的重要大臣,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民族英雄。 中国近代造船、航运、海军建设事业的奠基人之一 。是清朝抵抗侵略的封疆大吏林则徐之婿。咸丰十一年(1861年),曾国藩请他赴安庆大营,委以重用。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以琉球船民漂流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