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芯管工业品买卖合同版本
硅芯管工业品买卖合同版本
出卖人:山东阳谷恒泰实业有限*司合同编号:HT-01
买受人:签定地点:山东阳谷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签定时间:2009年5月4日
货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元人民币)金额
(元人民币)交货期备注
HDPE硅芯管40/33米183104
5钢盘包装。每盘赠送1个接头、管材基色为黑色、标识线颜色买受人自订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玖拾壹万伍仟伍佰贰拾元整:915520.00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出卖人所供硅芯管达到交通部JT*T496-2004公路地下通信管道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标准规定。出卖人所供硅芯管达到施工吹缆要求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货到买受人,质量异议一个月内有效。出卖人提供供货发票、检测报告。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硅芯管每2000米/盘,,钢盘包装钢架押金400元/盘,刚盘退回后压金退回买受人。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货款全部付清给买受人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六条货物运输方式、地点及费用负担:运费由买受人负担,,交货地点:甘肃兰州
第七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出卖人免费提供技术指导,买受人提供技术人员食宿
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预付定金2万元、货到付清货款后卸车、定金最后作为货款结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方违约对方可终止本合同。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解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出卖人收到预付定金后。生效传真具有同等效力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出卖人:山东阳谷恒泰实业有限*司
出卖人(章):
住所:山东阳谷阎楼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杨*省
代理人:周长发
电话:13963533354
传真:0635-6710056
开户行:中国工商*行阳谷县支行
帐号: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