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中老年人保险更适合老人
近年来,老年人购买保险的意识不断增强,市场上老年产品不断推成出新,那么究竟哪种中老年人保险更适合老人呢?下面就一起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锦绣一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专注养老——让长寿体现价值
领取灵活——让晚年*规划
利益增长——让生活保持品质
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自合同约定的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起,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生存,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频率给付养老年金。其金额为:
1.平准型
(1)按年领取的,年领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
(2)按月领取的,月领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月领折算系数。
2.递增型
(1)按年领取的,年领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1+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开始经过的整保单年度数×5%);
(2)按月领取的,月领金额=(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1+自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开始经过的整保单年度数×5%)×月领折算系数。
上述月领折算系数的数值为0.085。
身故保险金: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前身故的,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后身故的,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扣除被保险人累计领取的养老年金(不含红利部分)后的余额;
2.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二、合众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初次发生本主合
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或成人重大疾病
(2)身故
(3)全残,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
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诊患本主合同所定义的少儿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的,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初次发生且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主合同所定义的成人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成人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身故,我们将返还您所交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全残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发生全残,自被保险人确定为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应交日起,我们豁免本主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费豁免后,我们不再接受您解除合同的申请。
三、泰康e康终身防癌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癌症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两年)内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癌症,我们按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的102%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癌症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两年)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癌症,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癌症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癌症之后身故,我们仅承担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癌症保险金的责任,而不再承担给付本合同所约定的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如果癌症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癌症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向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给付。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1)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的102%;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癌症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我们只给付其中的一项。在给付其中任意一项后,本合同终止。
四、友邦康惠医疗保险(成人篇)
保单特色
足额住院保障全年健康无忧
突破医保限制摆脱自费束缚
低投入高保障乐享高性价比
指定门诊保障尽显人性关怀
投保年龄宽泛相伴守护一生
每一保单年度最高赔付限额为20%基本保险金额(该20%基本保险金额赔付包含在最高100%基本保险金额的给付限额内)
门诊手术费用补偿金
放化疗、透析及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费用补偿金
累计最高限额
1.保单有效期内,住院费用补偿金及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累计最高限额为4倍的基本保险金额;
2.保单有效期内,指定门急诊费用补偿金累计最高限额为80%的基本保险金额。
投保年龄出生满30日-60岁,最高可续保至80岁
保险期间一年期
五、平安尊优人生全球医疗保险
高额保障,新颖全面
高额保障:保额最高可达1600万,保障区域可至全球;
全面保障:涵盖住院、门诊、牙科等、社保内外均可报销;
提供全球紧急救援、第二诊疗意见等健康增值服务。
直接结算,高效便捷
在我们国内、港澳台和海外网络医院内就医,无需现场付费,由我们与诊所/医院直接结算,省却您的就医繁琐。
注:具体直接结算额度由您选择的计划而决定。
产品特色
长期关爱月月领取,细心呵护彰显尊严;
护理有约拥抱健康,幸福夕阳品味生活;
分期交费灵活投保,豁免保费人性关爱;
服务升级值得信赖,温馨祝福真情无限。
六、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长期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本公司于首次给付日起的每个月给付对应日按合同载明的金额给付长期护理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长期护理状态中止或保险期间届满。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领取的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已领取的长期护理保险金达到或超过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本公司不再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
老年关爱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扣除已领取的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合同终止。已领取的长期护理保险金达到或超过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本公司不再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
豁免保险费
在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达到合同约定的长期护理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本公司于首次给付日起豁免以后相应各期应交的保险费,直至长期护理状态中止。在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长期护理状态中止的,投保人自中止之日起应恢复交纳以后各期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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