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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破解中国式过马路的策略及模式

科普小知识2022-11-24 13: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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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作为一个省会城市、旅游城市,同样存在“中国式过马路”问题,这也是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2013年。浙江省委、省*作出了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五年工程的决策部署。杭州交警提出治堵要先治乱,以行人闯红灯等8项违法行为为突破口,以主城区首批10条治堵重点道路为试点实施严格执法。同时,根据*部交管局《规范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意见》,杭州交警在实践中探索并形成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宣、改、管、治”四头并进的杭州模式,实施严管重罚、规范设施、宣传教育的治理策略。

一中国式过马路的治理策略

根据杭州平面混合交通的实际情况,杭州交警提出了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三不”(不敢、不能、不想)的工作策略,即通过严管重罚,使交通参与者不敢违法;通过规范设施,使交通参与者不能违法;通过宣传教育,使交通参与者不想违法。不敢、不能是前提和条件,不想是主观和效果,三者是过程递进、相互促进的关系。

1“不敢”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严管重罚是短期见效的办法。只有坚持常态严管“零容忍”,才能让违法者敬畏,才能扭转“法不责众”的局面,保证交通法律法规真正得到贯彻实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行人违法的处罚额度是5—50元,与国外相比,处罚标准和力度还是偏轻。但是,如果能够严格执行,对违法行为人还是能够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的。

2“不能”

交通安全设施对于保障行人安全、减轻潜在事故程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起着重要作用。良好规范的交通设施,是确保人、车各行其道的必要硬件条件,特别是标志、标线更是交通法律法规的物化延伸。通过规范隔离设施,精细路口渠化,使交通参与者不能违法。国内很多城市。在规范行人过马路上,除了通过立体过街设施外,主要是在路口、路段交通隔离上下功夫。

3“不想”

人主观意志上拒绝违法行为,遵章守法,要改变人的行为习惯,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集中、长期的思想灌输。在此,宣传教育是改变人的主观意志的治本之策。只有通过宣传教育。在交通参与者中形成文明交通出行的全面共识。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一样,形成抵制“中国式过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社会氛围,通过环境的影响和社会监督,从被动守法转变到主动遵守的良性轨道上来,提高其自律意识。

二中国式过马路的治理模式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杭州交警以行人、非机动车严管严治为突破口,摸索出了以“宣、改、管、治”四头并进的治理模式。

1“宣”,即宣传教育

在整个交通管理工作中,交通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治本工作,是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宣”是“改、管、治”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通过广泛深入的社会化宣传,集各方之力,普及交通安全法,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整治管理工作声势,取得群众理解与支持,才能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自开展8项违法集中整治以来,杭州交警重点借*之力、部门之力、媒体之力、社会之力,依托市文明办。将交通文明创建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区*考核的一项指标和硬任务,以此构建“*牵头、*主推、部门联动”的宣传工作机制;邀请*、省、市等30余家媒体策划开展宣传报道,为治堵和整治造势、借力、加分,把握宣传主动权,占领舆论制高点。整治以来,在市区道路悬挂横幅223条次、发放宣传折页10万份;招募组建专职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和注册志愿者队伍700名,在10条道路50多个重点路121开展劝导行动。并落实沿街单位交通管理“门前三包”,形成共建共管氛围。

2“改”,即改进、改善和改变

针对行人乱穿马路的问题,杭州交警首先应从自身找问题和不足,改进不合理、不规范的交通设施。按照精益求精的要求,不断寻求管理设施和措施的改善。最后,通过交管部门自身的改进、改善,逐渐改变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在借鉴国内外相关专家的研究成果基础上,确定1.2米,秒为行人过街速度标准,以此来设定行人过街最短绿灯时间,并据此设置行人信号绿灯倒计时,最终在解决行人过街“下限”问题的基础上,为行人通行提供充分的保障。期间,杭州交警重点排查、整改行人过街设施不完善、信号配时不合理的问题,在10条治堵重点道路的51个路I:1,改造人行灯466套,新增语音提示音箱466套,新增人行按钮274个,试点推行行人过街最短绿灯时间倒计时等,形成了行人等候区、行人LED灯文字提醒、最短绿灯时间倒计时等亮点,让行人更易认知、遵守。

3“管”,即严格管理

“宣、改”是“管”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将宣传教育工作到位,从管理者的角度将交通设施改进、改善到位,才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中国式过马路”行为的出现,为交警日常执法管理工作提供支撑。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处置原则,现阶段杭州交警对“中国式过马路”问题实行严守严管严处。

一是重兵严守路口。自3月整治以来,共查处8类重点违法行为19.1万起,其中查处行人违法2.28万起。道路交通往往堵在路口,乱在行人,按照“以点带面,线面统筹”的原则,杭州交警将管理的重点放在行人违法多发的路口,在警力上,打破区域,异地调警、机关支援,路口集中用警,路段加强巡逻管理力量,以实现管理效果最大化。

二是开具“面子罚单”。所谓“面子罚单”就是通过路口架设的摄像机、电视机,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进行现场曝光,既要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起到有效警示和震慑作用;又要为民警执法取证,提供必要的执法支持。自该措施启用以来,路口行人违法减少约40%。且未发生妨碍民警执法的案件。杭州交警将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向非机动车延伸,试点启用了具有智能执法功能的新型遮阳棚,采用“视频监控、语音提示”等智能化、集成化设备,一旦非机动车遇红灯越线,立即被检测系统摄人并显示出越线者的画面,系统会以“您已越线,请退回停车线”的语音提醒越线者返回停车线内,通过此类创新型、智能化的“面子罚单”,有效消除了被管理者的抵触情绪,自觉改变了原有的交通陋习。

4“治”,即长效治理

杭州交警在“中国式过马路”治理中,注重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形成了“周点评、月排名、季考核、年总结”一套完善的考核激励机制。其中“周点评”是关键,即每周召开治堵重点中队工作例会,分析点评各责任中队整治开展情况,对整治工作情况作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并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实现了整治工作持续推进。通过绩效考核这一指挥棒,杭州交警将“中国式过马路”纳入常态严管范畴。调动了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提高了执法管理的针对性、长效性。

三中国式过马路的长效管理机制探讨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仅靠交警一家显得势单力薄,亟需形成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1与个人信用挂钩,建立交通行为约束机制

2012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130号)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项目中提出,要“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对于诚信体系的建设,党委*起主导作用,交警部门是主要实施单位之一,通过与金融、劳务等单位协作,将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并与银行、保险、就业、用工挂钩。在具体实施中,应由*主导.交警与金融等单位建立统一的诚信平台,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交警部门在管理处罚的同时。

2升级“面子罚单”的曝光程度

“中国式过马路”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因此需要借助社会舆论力量进行监督、约束。违法曝光,恰恰运用的是社会力量,让交通参与者接受舆论的压力和群众的监督,从而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为。因此,杭州交警将升级“面子罚单”。对现场曝光台记录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定期进行梳理,对屡教不改、多次违法的,将报送给新闻媒体或者在交警部门的官方网站公布视频.进行升级曝光。

3交通文明宣传教育从娃娃抓起

国外发达城市十分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体现了抓早、抓小、抓源头。这几年,随着交通文明计划的实麓,各级交警部门十分重视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这项工作纳入交警、教育部门齐抓共管的重要内容,把交通安全、交通法规等内容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从源头上进行防治。

4规划建设城市慢行交通系统

慢行交通系统是一个城市的肌理。在当前以快速交通系统和平面立体交通为主的交通出行方式之下,全面整体规划建设城市慢行系统对于解决人、车路权矛盾、缓解交通“两难”有重要作用。对杭州这样一座景城合一的风景旅游城市,人I:I密集度高、游客众多,必须规划建设完善的城市慢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