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处理的四条原则是什么
随着人口的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的城市生活垃圾产量急剧上升,目前全世界每年的垃圾产量高达1.0×1010t,在我国,660个城市中,已有200多个处于垃圾包围之中。为了消除垃圾对环境的恶劣影响,通常采用填埋、堆肥、热解和焚烧四大基本处理技术。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可以真正实现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被认为是今后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发展方向。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下垃圾焚烧处理的四条原则是什么。
1、不分拣到位不焚烧
健全的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前置条件,是不可超越的历史阶段,这早就是社会共识。问题是垃圾分类需要强大的基础设施,只有*才有能力提供垃圾分类所需的强大基础设施。不论公众的分类冲动多么强烈,如果没有*提供的强大基础设施来配合,就绝无落地的可能。
2、不财政全额不焚烧
巨大的环境风险注定,把垃圾焚烧发电这种高风险产业交给市场、交给企业去主导,后果极其严重。如果城市垃圾危机确实严重到非烧不可,那么这种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就完全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就应该主要由城市*买单,应该属于财政全额保障的公益行业。惟有财政全额保障,不计成本,才可能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业黑洞。
3、不公开透明不焚烧
能否做到垃圾焚烧全程公开透明,也应是决定垃圾焚烧发电是否上马的重要指标。垃圾焚烧发电必须做到向整个社会,尤其向作为潜在受害者的所在社区的居民全方位开放,接受整个社会尤其是所在社区居民全方位的监督,才能真正取信于人,真正让人放心。
4、不公平补偿不焚烧
垃圾焚烧发电不可避免的环境风险,显然要对周边居民的物业带来一定损失,既有损失就该赔偿。利益只能置换,不能被牺牲,无论当事的是多数人还是少数人。这个原则必须是刚性的,否则,借着所谓整体利益、多数人利益,今天被牺牲的可能是他,但明天就可能是你。
接下来小编将给大家介绍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处理方法这部分社区环境安全小知识,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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