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房屋贷款限购政策
自9月30日至10月4日,短短5天时间,北京、天津、苏州、成都、郑州、无锡、济南、合肥、武汉、深圳、广州、佛山共计12个城市先后发布新楼市调控政策,多地限购、限贷政策加码。
2016南京房屋贷款限购政策
1.假离婚没用了,单身居民只能购1套房
9月26日,我市正式实施的“主城区限购政策”明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为此,不少家庭通过“假离婚”之举规避这一新政。政策实施首日,主城各区民政大厅离婚登记处排起了长队,当天离婚数较平时一下子增了三成左右。昨天,升级版的调控政策杜绝了这一“漏洞”,调控政策明确: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2.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最高达80%
在我市此前执行的楼市贷款政策中,首次购房首付最少2.5成,首套住房(无贷或贷款结清有房贷记录、申请时实际无房家庭)首付最少三成,而已有一套住房但贷款已结清时,首付最少为3.5成,对于有一套住房但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例为五成。
升级版的调控新政亮出了史上最严厉的“限贷”政策。政策提出,根据银发[2015]305号和银发[2016]26号文件规定,实施限购措施城市首次购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按照我市最新调控要求,在限购区域内(高淳、溧水、六合不在限贷政策范围内),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具体包括: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将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