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来工子女入学条件 广州外地子女上学条件
广州外来工子女入学条件如下:1、凡父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可为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2、凡具有广州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皆可入学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3、父或母在广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与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读省、市属或所在区的公办普通高中。
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广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下同)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州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即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具体条件为:
①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广州范围内(含在广州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广州的用人单位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广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②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广州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广州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满三年);或在广州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须提供服务单位提供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③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广州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④随迁子女在广州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有关条件的年限截至当年3月31日。
(2)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广州入户的随迁子女,以及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