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维权难 物业成为小区*最大障碍
翻开报纸,每天都在发生因为“有理无处讲”“讲理没人听”而导致的业主与物业的激烈冲突——物业与业主不可调和的矛盾及引发的激烈冲突,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城市的一大隐患。
无数业主面对蛮横物业侵权时的无奈——维权成本极大,代价极昂贵,过程极艰难。
道理听起来总是很简单
有人会说,成立业主委员会啊,业主们联合起来捍卫自身的权利。然而,在尝试成立的过程中,你就会明白这是一件多么耗时、耗力、耗耐心的事,可能每一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都经历过坎坷。你需要越过无数的障碍,有的物业有恃无恐,也有开发商的蛮横霸道,少数社区管理部门的官僚作风,盖个章比登天还难;更要面对一部分业主的*冷漠——很多人怕麻烦,觉得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自己找事儿,不愿意参与,使程序无法推进。
成立业主委员会?哪有那么容易!
1、媒体信息中的负能量
有些物业虽然很差,只知道收钱而不提供服务——但忍着似乎也能过去,一说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所有隐藏的矛盾都立刻以激烈的方式暴露出来。每天的新闻,经常在传递着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时的种种负能量,各种刁难,各种冲突,这种新闻见多了之后,使很多小区都不敢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也是各大城市的小区业委会成立比例极低的重要原因。
2、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冲突
种种冲突中,最直接最激烈的就是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冲突,笔者一个总体的感觉是,物业公司已经成为小区*最大的障碍。在各种新闻的描述中,常能看到一些物业公司在发生冲突时的蛮横霸道,拒不撤离,断水断电威胁业主,甚至雇佣流氓恐吓业主,为业委会的成立设置种种障碍——有评论称,个别物业公司已经严重地黑社会化。然而,这些都是表象,问题并不都在物业公司的唯利是图,而是背后存在一个制度性的症结。成为业委会障碍的不仅仅是物业公司,而是一个以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为中心的利益链条。
3、成立流程阻碍重重
虽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为了鼓励小区成立业委会,相关部门进行了很多改革尝试,又是简化业委会成立的流程,又是敦促小区和街道管理部门积极推进。可因为这样的改革触及庞大的既得利益,又没有理顺权力关系,所埋下的问题带来了制度化的冲突。比如很多地方都规定,街道办事处是业委会成立的指导部门,可正如马少华老师所说,没有权力边界的指导会沦为刁难。他说:正当自己的小区业委会准备按规定程序“备案”后行使管理权力之时,却在街道办事处遇到了阻碍。原来,“备案表”需要居委会、办事处盖章,受办事处委托全程参加了筹备工作的居委会早早地就盖好了章,可办事处却说:“我们不知道你们符不符合程序。”因此到现在也没给盖章。大家感到疑惑:“备案”是什么性质,是一种权力吗?还是一道门槛?
这样的设计,使很多酝酿中的业委会陷入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行政刁难中。成立业委会是解开小区冲突死结的唯一途径,可因为旧物业、开发商的阻挠,一些管理部门屁股又坐在开发商那一边为业委会设置种种障碍,形成强大的利益阻挠,有着强烈的社区*欲求却非常分散的业主,面对这种阻挠时充满无力感。问题也许出在,此前这个问题上的改革过于迁就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这个利益集团,纵容着物业公司成立小区*的障碍,使作为小区主人的业主面对“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时无比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