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安全

通讯服务欺诈怎样赔偿

科普小知识2022-11-27 11:55:50
...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通讯设施发展也在不断的完善,不过通讯服务欺诈现象也存在,那么通讯服务欺诈怎样赔偿?小编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下。

通讯服务欺诈赔偿可以通过下面这则事例来进行了解。

通讯服务欺诈也可“退一赔三”。通讯行业仍然是投诉热点,据统计,上半年福建省受理电信服务7848件,占总投诉量的14.6%。其中涉及通讯乱收费及服务欺诈投诉主要有:

一是通信运营商赠送项目直接转为收费服务。不少手机用户经常收到通信运营商发来的各种增值服务信息,如天气预报、股市行情、健康生活、生活杂志等等,这类服务信息一般可让消费者免费体验使用1-2个月,但体验期过后,只要消费者未明确要求取消服务,该项目就会自动延续下去,并转为收费服务。

二是通信运营商未经允许直接开通收费项目。有消费者反映,新买的手机被擅自开通各种收费项目,如声讯信息、流量套餐、手机导航、来电显示、彩铃等等。

如4月15日,南平消费者杨女士投诉称,她于2012年在南平某电信代办点办理了“89元套餐”,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擅自改成“189元套餐”,并且另一个号码被擅自开通多项增值业务。19个月来,她被多收近2000元话费。代办点表示,是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愿意退还19个月的多收的话费,并做出一定金额的补偿。但杨女士认为,代办点不能证明更改套餐是操作失误,并且擅自更改套餐后多收费业存在明显的欺诈故意。要求按新《消法》第55条规定“退一赔三”。经调查,该代办点无法证明其更改套餐及订制增值业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也无法举证更改套餐是工作人员失误。经南平消委会调解,代办点赔偿消费者7500元。

为此,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手机资费套餐前,要提早了解清楚套餐服务的内容,按自己的需要去选择套餐,发现强制推销套餐或增值服务的行为应予以拒绝,并及时向通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如发现话费异常,应及时打印清单核对,对可疑账单应及时向通信运营商提出异议,对未经同意擅自开通的收费项目应依法主张合法权益,如果运营商涉嫌欺诈,可以提出“退一赔三”的索赔要求。

温馨提示,通讯服务欺诈赔偿标准可以按照上述等内容处理,所以说要时刻关注,关注商业欺诈安全小知识,还需要对服务欺诈该怎样处理等知识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