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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办小学招生原则上全部就近入学

科普小知识2021-11-30 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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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5年秋季,原则上每所公办小学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全部按就近入学方式确定;每所初中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90%以上按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该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且户口、住址和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住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此外,从今年招生起,共有房产不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共有房产除外)。

为满足家庭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求,该市在制定招生政策时更加人性化。根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安排就近入学。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由其父母提供拆迁协议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现实际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在招生时间安排上,市区6月24日-26日,小升初跨县域转学学生到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办理提前转学手续,同时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手续;7月4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2015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7月19日前完成小学招生工作;8月3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各县(市)招生时间参照市区安排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