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两制
一家两制一般指一个家庭中有两种制度,比喻一个家庭不团结,家庭成员只为自己着想。2014年11月,*巡视组反馈第二轮巡视问题时,首次提到“一家两制”,即夫妻二人中,一人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另一人在民营公司从事管理工作。”这种“一家两制”可能形成的利益输送,比其他官商勾结更隐蔽。
1、词语含义
所谓“一家两制”,指的是夫妻二人中,一人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另一人在民营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当然,这个“另一人”,也可能是子女。“一家两制”并不是浙江省独有,这种“准红顶商人”模式,在不少地方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官员以权谋私,从前大致是走两条道。一是做“红顶商人”,集公权、私权于一身,“消灭”竞争对手,坐享垄断暴利。二是利用职权贪赃枉法。然而“红顶商人”早已不能做了,贪污之道又是“刀口上舐血”。于是有些官员就“以变应变”,让家人供职民营公司,充当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载体。
一些企业热衷聘用官员家人,看中的是官员头上那一只可以导致“非市场因素”的乌纱。“非市场因素”可以在“节点”上纵横捭阖,在关键时刻“攻坚克难”。权钱交易换得的“非市场因素”,往往又演绎为劣质产品泛滥,环境污染成灾,偷税逃税横行。
*巡视组聚焦官员家庭“一家两制”,意味着将“准红顶商人”模式纳入反腐视野。“一家两制”,是一个腐败新动向。新动向折射的仍是老问题:权力缺少监督。狙击腐败新动向,须构建起真正凭规则办事的机制,从而对“非市场因素”釜底抽薪。
2、弊端警示
部分“有权的人”搞“一家两制”,导致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以权换钱、用钱买权的怪现象。模糊了权与钱的界限,从而为权钱交易打开方便之门。对这部分人必须严格要求,不许搞“一家两制”。
现实生活中某些“有权的人”不仅热衷于搞“一家两制”而且借此搞权钱交易,这应当引起我们充分的重视和警惕。
利用“一家两制”搞赤裸裸犯罪的人还是少数,更多的人是借机揩国家集体的油,如把国企的生意悄然转让给私企做,挪用国企资金作为私企业务活动的经费,让国企支付应由私企支付的招待等费用,从而中饱私囊,使国家、集体蒙受经济损失。
某些“有权的人”热衷于搞“一家两制”,并借此搞腐败,有些地方领导对此似乎仍无动于衷。他们或者以为,这是“小事”,用不着去管;或者明明看到问题,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正是他们的态度客观上纵容了这种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