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菲
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2010年的青歌赛。因牵涉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案件,于2013年11月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被控掩饰、隐瞒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198万余元,罗菲当庭认罪。2014年12月2日,罗菲被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罗菲即由取保候审转为收监。
1、人物经历
2008年年中的一天,杨建宇和张曙光、罗菲一起吃饭。席间,罗菲说想换一辆车。杨建宇当时说要“赞助赞助”。看两人没有反对,杨建宇想就是默许了,此后他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想找机会给罗菲钱,让她买车。没过多久,杨建宇在香格里拉酒店遇见罗菲,杨建宇到房间拿了30万元现金,用纸袋装好到停车场交给罗菲,说是赞助她买车,一点心意。罗菲没有推辞,当场收下了。
罗非演出照
2008年底,一次吃饭时,罗菲抱怨收入太低,平时演出也不多,没有演出的话只能拿每个月几千元的死工资。杨建宇赶紧提出,让罗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业宣传和形象策划。罗菲说可以,张曙光也说好。杨建宇试探着问,一个月就开几万元的工资吧。张曙光说不用那么多,一个月五六千元就够了。杨建宇说那就一个月开1.6万元吧。随后,他带着罗菲到公司,以公司新员工的名义让出纳和财务给办了工资手续,办了工资卡和交税信息。2009年初开始,杨建宇的公司每月给罗菲1.6万元,都打在工资卡里,前后发给罗菲三四十万“工资”。
杨建宇说,虽然名义上每月给罗菲发工资是让她帮公司做宣传企业文化,但公司从来没让她做任何工作,她也没帮做过企业文化,让她来公司只是一个托词,给钱纯粹就是为了讨好张曙光。张曙光也明白,实际上就是以这个名义给罗菲钱。
2011年2月,张曙光被停职审查。据铁路文工团歌唱演员高某的证言,2011年4月间,罗菲曾将一个黑色箱子放在高某处,当时张曙光已经案发,此后高某将箱子交给了检察机关。
素颜出庭承认是情人
2011年11月7日年下午1点半,取保候审的罗菲梳着马尾辫与辩护律师等出现在二中院西门安检大厅,与曾经在电视上浓妆演唱时的形象不同,素颜的罗菲穿着白色运动上衣、蓝色紧身牛仔裤、白色运动鞋,比电视上看着清瘦一些。
见到有摄影记者拍照,她立即用手和头发遮挡面部。进入法庭后,她坐到被告人席上,在开庭前未再回头。在张曙光受审时,罗菲证言显示其承认与张曙光的情人关系,并收受杨建宇的财物。
2、人物事件
罗菲原是中国铁路文工团歌舞团歌唱演员,是一名女高音歌手,曾代表铁路文工团参加2010年的青歌赛。
张曙光和罗菲
2011年8月,东城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以罗菲涉嫌受贿罪,将此案报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市检二分院经过审查,在起诉时将罗菲的罪名由受贿罪变更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该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检方指控,罗菲于2007年至2011年1月间,明知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的款物,系其情夫张曙光的受贿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98万余元。罗菲于2011年6月10日被查获,涉案款物已追缴。
检方认为,罗菲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掩饰、隐瞒,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罗菲的刑事责任。检方起诉并未将罗菲的涉罪行为定性为“情节严重”,如果检方起诉获得法院认可,罗菲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如果以受贿罪起诉,则起步就是重刑。
2014年12月2日,罗菲被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罗菲即由取保候审转为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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