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毒物洗胃液体不宜超过多少
口服毒物洗胃液体不宜超过多少?消化道溃疡、使食管阻塞、食管静脉屈张、胃癌等一般不洗胃,给昏迷病人洗胃应谨慎。口服毒物洗胃每次灌注量以300-50毫升为宜。那么口服毒物要如何正确选择洗胃溶液呢?
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就能够对生物体产生损害作用或使生物体出现异常反应的外源化学物称为毒物(toxicant)。毒物可以是固体、液体和气体,与机体接触或进入机体后,能与机体相互作用,发生物理化学或生物化学反应,引起机体功能或器质性的损害,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毒物"也指有毒之物和凶恶的人。
洗胃液的种类应根据毒物种类而定,毒物不明急需洗胃时可选用温清水或生理盐水,待毒物明确后再选用相应的洗胃溶液。
洗胃液的选择:
1、毒物不明者均可用温开水或生理盐水洗胃,若已知毒物种类,则可选用适当的、解毒物质或洗胃液中酌加相应解毒剂。
2、解毒药:通过与体内存留的毒物发生中和、氧化、沉淀等反应,使毒物失去毒性,如安眠药中毒可配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3、溶解剂:服用汽油、煤油等有机溶剂时,可先用液体石蜡150~200ml,使其溶解而不被吸收,然后再进行洗胃;
4、中和剂:强酸、强碱中毒者可分别选用弱碱、弱酸性药物中和毒物;
5、保护剂:吞服腐蚀性毒物中毒,可服用加水鸡蛋清、牛奶或植物油200ml左右,此三种液体既可稀释毒物又可保护胃肠道黏膜;
6、吸附剂:活性炭是强有力的吸附剂,可用20~30g加水200ml,由胃管注入。
洗胃是清除毒物,阻止毒物继续吸收的最好方法,但院外又没有洗胃设施,很难彻底洗胃;只能进行简单的初步洗胃。服毒后的早期,病人多是清醒的,可让病人呕吐后立即灌服300~500ml清水,然后让其呕吐,将毒物排出体外;可重复多次,直到得到紧急救护。早期初步洗胃的病人中毒病情轻,死亡率低,治疗过程中呼吸衰竭并发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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