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慈善法尽早出台的议案模板
近年慈善公益领域发生的一系列公共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慈善公益组织的质疑。原因在于,我国尚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慈善法。建议加速推动慈善法的制订与审议:第一是对慈善公益做出定义和定位,对慈善的内涵和外延等进行清晰的法律界定。第二是对慈善公益组织的认定机构、注册流程予以明确,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协调*各部门的相应政策法规。第三,对慈善公益组织的内部管理,以及对外部利益冲突等重要环节做出严格要求,以提高其公信力与专业性。
5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控股公司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杨澜,在北京接受了记者的独家专访,并就媒体关注的“慈善立法”等提案,详细介绍了提案的来龙去脉。
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
杨澜说,按照经济学家的解释,社会分配可以分成3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以竞争为动力的分配,即根据能力大小决定收入多寡;第二层次是以公平为原则的分配,即通过社会保障、社会福利进行再分配;第三层次是以道德为动力的分配,即有钱人自愿把钱分给穷人,也就是慈善事业。
因此,慈善事业,已被公认为是社会的第三次分配,它有助于拉小财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
“xx年前,我第一次当全国政协委员,就提出过慈善立法,那时,我们国家的慈善事业不像现在发展得如此壮大。”杨澜列出了一组数字,xx年前,全国捐款总数才20多亿;汶川大地震那年,全国的慈善捐赠总数达到1000亿,足足扩展了50倍。目前,我国年慈善捐赠总额已经两度超过千亿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全国的慈善机构也迅猛扩展,非营利社会组织已超过50万家,专业从业人员达到600多万人。
“没有围墙的院子”
“但这么大的一项事业,却没有一部系统完整的法律规范。”杨澜调查发现,我国已经出台的有关慈善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都只针对慈善公益的一个或者几个环节。比如《公益事业捐赠法》,就只针对公益捐赠,对于募捐、捐赠人的权益等,缺少明确的规制,“就好比建一座院子,只是把大门修好了,却没有建起围墙,肯定就无法发挥院子的功能。”
“白天点蜡烛的房间”
再以慈善公益组织的登记注册为例,但现在注册慈善公益组织最难的却是找一家挂靠的业务主管单位。杨澜打了第二个比方:“就如有一个房间,本来有窗户,在白天的时候就有很好的光线,但却要拉上窗帘,然后对如何用蜡烛进行规定。”
“一扇被锁住的门”
还有,这些捐赠来的公益资产,面对通货膨胀的压力,到底该如何保值增值,在现实中,却处于无法实施的状态。杨澜打了第三个比方:“就像买了一套房子,到了入住的时候,发现有一间房门被锁上了,甚至不知道要找谁要钥匙,xx年都进不去。”
“如果说,xx年前慈善立法是很重要的话,现在的形势则是很迫切。”杨澜因此建议,我国必须通过慈善立法,来明确慈善的基本属性,定义慈善公益组织,并从法律上对慈善组织的管理和行为进行规范,来延续慈善事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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