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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实践教育调查问卷

科普小知识2022-12-02 19: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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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灵魂在于实践运用,法学的实践教学是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重要方面。为了了解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实践教育状况与需求,收集相关信息,进一步深化法学实践教育改革,特编制此调查问卷,希望得到您的热心支持和帮助。谢谢您的合作!选项中除标明多选之外,均为单选。

Q1:1.您的学历是:

本科生

硕士生

博士生

Q2:2.您所从事的的职业是:

法官

检察官

律师

其他与法律有关的职业

其他

Q3:3.进入工作单位,您所从事的职业对您最重要的素质要求是什么?

学科知识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能力

扎实的学科基本知识理论功底

学科基础知识、前沿知识及对其他学科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

掌握法律职业技能(如文书写作能力、案件分析能力等)

Q4:4.踏入工作岗位,从事法律职业后,在日常的工作中您遇到的困难是什么?(可多选)

法学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雄厚的理论功底

缺乏专业的法律实践技能,处理具体案件力不从心

所掌握的法学专业知识不足以应对案件的复杂性

缺乏组织协调能力

法律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较差

业务能力及研究能力不足

Q5:5.在实际工作中,您是如何拟补自身的不足的?

重新学习专业知识,夯实理论基础

虚心向前辈及同事请教,在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掌握好处理案件的基本技能

加强对其他法学知识的学习,做综合型法律人才

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安排

Q6:6.您所在的学校开展过以下哪些法学实践类课程或活动?(可多选)

观摩认识型(如庭审观摩、司法鉴定观摩)

实践知识型(如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谈判、司法口才及辩论技巧、法律实践讲座、 法律舞台剧等)

模拟体验型(如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模拟法律谈判、证据试验、疑案辩论、刑事 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等)

直接参与性(如专业实习、法律诊所、司法见习、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思考研究型(如学年论文、毕业论文、法律实务与判例研习等)

Q7:7.您认为学校所开设的法学实践类课程或活动,对您最有帮助的是哪几个?(可多选)

庭审观摩

法律实践讲座

模拟法庭

法律诊所

专业实习

社会调查

法律援助

案例分析课

毕业论文

Q8:8.在参加实践教学之前,您最希望自己的哪些专业技能得到提高?(多选)

法律思维模式

必要的法庭技术

辩论技巧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文书写作能力

法律职业人综合运用知识分析与解决法律问题的方式和手段

一定的科研能力

适应国际化或涉外服务需要的“双语”能力

Q9:9.在参加过的实践教学中,您自己的哪些能力得到了提高?(多选)

学习、研究能力

批判性思维与独立思考能力

组织协调能力

沟通交往能力

案例分析能力

法律理念与原则的应用能力

不同部门法的综合运用能力

Q10:10.您认为法学院学生最应掌握的法学应用方法是?

案例分析

撰写报告

合同审查

咨询

内部管理

Q11:11.您认为学校的法学实践教学能否满足毕业生的求职需要?

完全可以

存在不足,需要加强

完全不能满足求职需要

Q12:12.您认为毕业实习是否能锻炼您的职业技能?

可以,各方面的专业技能都得到锻炼

部分专业技能得到锻炼

实习流于形式,专业技能得不到锻炼

不了解

Q13:13.您认为目前学校法学实践教育中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是:(多选)

实践课程的学时和学分太少

实践课程的设置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实践教学方法僵化

实践课程设置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阶梯式的实践课程

实践课程客容量不足

实践课程的评估方式不科学,过度重视测评成绩

Q14:14.您认为应当通过何种方式改进当前的法学实践教育?(多选)

调整培养方案,加大实践教学比重

设置涵盖大一到大四、研究生、博士生等不同层级的阶梯式的法学实践课程

强化案例教学,创新实践教学方法,增强学生在案例教学模式中的主体性

围绕社会需求,增设实践课程

加强和完善“法学院一实务部门”联合互动教学

加强实施法律援助和社区法律服务项目建设

其他

Q15:15.以下一些法学实践类课程或活动,您认为非常有必要开设的有哪些?(多选)

庭审观摩

法律实践讲座

模拟法庭

法律诊所

专业实习

社会调查

法律援助

案例分析课

法律咨询

司法口才及辩论技巧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

模拟仲裁庭

其他

Q16:16.您认为实践课程应当以何种形式开设?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二者都有

Q17:17.您认为是否有必要改革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估方式?(如改革单纯的考试方式,以对具体案件的分析、处理能力作为辅助考核标准)

有必要

没必要

无所谓

Q18:18.您认为目前学校的实践教学的课时与学分是否需要增加?

不清楚

Q19:19.对于“法学院—实务部门”联合互动教学,您认为采取哪种方式最有效?

邀请实务专家来校开办讲座

邀请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教师

组织学生到实务部门参观

建立实习基地

实务部门面向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设立研究课题并予以指导

聘任实务部门专家担任学生的导师,实行“双导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