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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科普小知识2022-12-04 12: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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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况 (略)

二、招生计划和考试办法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除广东省联考外,校考根据各省考生专业术科考试成绩确定各省招生名额,具体招生名额最终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为准。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划定。

(二)报考办法

音乐学(师范)专业广东省56名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成绩。其它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校考术科成绩,但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合格),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和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初试安排表

初试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考生可以选择上述考点(按照河南和甘肃省规定,河南、甘肃考点只接受本省考生报名)参加初试,在广东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2月5 - 25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 报名,在线缴费后,打印准考证。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肃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直接到考点进行报名考试,以上四个考点初试入围的考生请于20xx年2月28 - 3月2日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填报复试曲目并打印复试准考证。

2、复试安排表

复试时间、地点

注:考生初试合格后凭“复试入围通知书”到我校进行统一复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参加音乐基础考试。

3、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在河南、湖南、四川、甘肃考点进行初试的考生请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到各考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

在本校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请于2月5- 25日期间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zsb.scnu.edu.cn 进行网上报名、上传168*240像素的考生正面免冠照片、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并于2月29日上网查看初试具体安排,

报名考务费:按广东省粤价函[20xx]79号文件规定,省外考点初试费235元/每生,广东考点初试费200元/每生。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20xx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初试原则上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复试必须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否则,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限定24种,具体参见华南师范大学20xx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

1、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 、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二)音乐表演

1、初试

初试内容:

音乐表演类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理论作曲类考生: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须包含器乐与声乐类作品),并且参加初试的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

Ⅰ.音乐表演类考生: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

a、民族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美声唱法的准备4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复调作品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复调作品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4首曲目,其中:练习曲2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3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乐理笔试B、视唱练耳面试

Ⅱ.理论作曲类考生

①笔试

A、乐理B、和声C、作曲

②面试

A、视唱练耳B、用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乐曲、演唱民歌(或戏曲、曲艺)、即兴作曲等。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

A、音乐表演类:专业技能占8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B、理论作曲类:作曲占50%,和声占20%,综合面试占15%,音乐基础占15%(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注:理论作曲类考生初、复试参加广州考点的考试。

(三)舞蹈学

1、初试

初试内容:基本功测试(需穿练功衣、鞋)、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但不包括组合;需穿演出服)、节奏模仿。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基本功展示B、即兴舞蹈;C、舞蹈片段(剧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音乐舞蹈基本常识

A、乐理基本知识; B、舞蹈基本常识。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五)补充说明:

1、主考器乐类考生自备乐器和自带伴奏;主考舞蹈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2、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理论作曲专业除外)和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米以上。

四、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方向按校考术科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成绩名次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

(注:若20xx年广东省*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xx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美术设计

一、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简况(略)

二、招生计划、考试办法

1、招生计划:校考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100人,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校考,专业术科校考入围资格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4确定,根据各省考生入围数确定各省招生计划数。

20xx年(外省)招生计划

2、报考办法:校考考生报考应符合该省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果有统考须参加统考或考点要求等)并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校考,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地点:

特别提醒:①有考点的省份只接受该省考生报考,不接受跨省报考。②广东省考点只接受没有考点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报考,不接受以上已设考点的7个省份考生报考。③报考须符合生源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办法、收费标准: 考生凭该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省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及身份证报考。报名考务费210元/每生(广东考点报名考务费175元/每生),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交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2张(电子报名考点不需要提交相片)。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术科校考按《华南师范大学20xx年本科美术学与设计学类术科校考考试大纲》进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大纲。考试大纲可上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zkc.scnu.edu.cn。

考试科目

(1)色彩 内容:静物(默写或图片);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工具:水粉和水彩任选。

(2)素描 内容:头像(默写或图片);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和橡皮。

(3)速写 内容:人物动态组合默写;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工具: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和橡皮。总分:300分,考试科目的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四、录取、培养、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1、录取:4月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考号及身份证号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文化、专业成绩上线,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入学后,新生进行专业复试,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2、培养:美术学专业(师范)包括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版画平面等四个方向,实行“1.5+2.5”培养模式,即前三学期统一进行基础课培养,第四学期按考核积分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进入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版画平面等四个方向进行培养。20xx年非师范专业实行大类招生,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等本科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需在专业志愿栏中填写设计学类及其代码。新生入学后设计学类实行“1+3”培养模式,即前两学期按照设计学类学习,修读学校平台课程和设计学类基础课程,第三学期按规定的专业分流原则和流程在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等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进行专业培养。达到毕业与学位要求者,按所选专业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4、学费、住宿费、奖学金:①学费:每年10000元/每生,住宿费:每年500至1500元/每生(按所入住的学生宿舍标准收费。如20xx年广东省*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3000元。学校学年评奖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xx元、1000元;学校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五、其他

1.如教育部或广东省20xx年关于音乐类校考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2.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1098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音乐学院:020-39310035

美术学院:020-85211338

3.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