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失信问题对策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即,以“己之诚实”换“他人之信任”。一个主体若长期诚实守信,就形成自己的信誉。诚实信誉是两个对等的概念。同样,会计诚信是指随着经济发展对会计信息要求的不断提高,会计界对社会的一种承诺。即以会计诚实守信的态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本文拟对会计失信的原因及其治理进行探讨。
一、会计失信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体系的缺失和腐败现象的负面影响
一个时期以来,欺诈赖账、偷税漏税、盗版侵权、制假贩假屡见不鲜,社会信用体系混乱,信用缺失已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在这样的社会信用体系中,根本不可能建立起完美的会计诚信体系。腐败的存在,同样对会计诚信带来负面影响。其一,腐败行为是建立社会诚信的大敌,腐败严重的地方,社会诚信必是最差的地方,会计界对诚信建设必会缺乏信心。其二,很多腐败分子都通过企业的经营活动贪污国家财产。在这个腐败链中,一些企业为掩人耳目, 只能通过会计做假,而会计做假,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会计诚信出问题。
2.失信成本低,处罚不力是会计失信的诱惑力
《公司法》第212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出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wWW.11665.cOm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法》第45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今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还有不少条文只是罗列“不得”有这样或那样行为,却没有给出“违反了怎么处理”的后文。这类条文的规定,明示了造假行为预期“成本”的上限,但是处罚力不足。处罚过轻,犯罪的成本小于犯罪的收益。使会计造假具有了诱惑力。如果法律、法规能够具体明确规定处罚的主体、标准、责任人及标的物等,并由国家在规定时限内强制执行,那么会计诚信缺失将会有所收敛。
3.会计人员缺乏独立自主的生存环境
企业会计和其他普通员工一样,从进入企业开始,其生老病死就和所在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会计人员所处的这种对企业高度依赖的生存环境,决定了他们的言行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的根本利益。特别是随着国企改组改制步伐的加快以及投资多元化企业的不断产生。大量的会计人员逐渐成为“雇佣型”员工。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不得不用被雇佣的观点来对待自己的工作,看待本职工作中形成的人事关系。会计工作变为其谋生的手段。如此的工作和生存环境,会计人员很难培养和形成独立自主的生存意识,只能被动地依附于企业,依附于雇主。一旦雇主(企管高层)在超常利益驱动下,有违规和舞弊企图,那么作为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就会面临两种抉择,要么配合雇主实现其不良企图,保住饭碗,甚至得到额外奖偿,要么维护诚信,坚决抵制。而后一种选择所导致的后果极可能就是被排斥冷落或炒鱿鱼。在这种“保饭碗”心理的诱导下,很容易酿成社会性的会计失信。
二、会计失信问题的对策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制度安排,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首先,要切实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其次是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应考虑增加部分涉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等的非财务会计指标,使代理人所得的利益与企业目标约束挂钩;三是改变激励措施,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为,即要将对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措施的长期绩效补偿与短期工薪支付分开;四是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五是建立和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制约机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六是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
2.创新会计核算制度
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融会计服务与管理监督为一体,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会计人员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核算中心机构,由其统一管理,做到会计业务的决策者与执行者的分离、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的分离、财务报告的存放与形成单位的分离,以及会计业务处理过程中公开透明,使会计人员超脱于企业经济利益、人事管理之外,不被企业所左右,不受上司所胁迫,不为利益而驱动,敢于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监督,这样将有利于会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同时由于核算集中后,会计资料的加工、整理、生成报表、提供会计信息,都由会计核算中心制作,因此,如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出现了问题,就很容易追究到责任人,消除造假环节,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诚信教育要从课堂开始抓起,注重对即将走向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的教育,注重对已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的诚信品质的培养,从而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培养会计诚信精神,塑造企业诚信形象,打造会计诚信品牌。在进行诚信教育的同时,注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必要的会计职业道德准则,由“良心主导” 型转向“基于规范型” 的会计职业道德模式。另一方面,推行信息档案制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舆论氛围,建立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的个人信息档案,并向全社会公开。对信誉严重不良者,各单位严禁聘用,从而促使单位个人珍惜自己的信誉。不仅如此,还要使我国逐步形成良好的诚信舆论氛围,人人蔑视造假者,让造假者成为“过街老鼠”,无地自容,这样的舆论氛围的监督是市场经济得以良性运转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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